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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07  

						证券代码:3 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1 7 -0 4 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现场方
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以电子邮
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
吴第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 并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共同推举吴第春 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
会届满时止。(吴第春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 司
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进行。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4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吴第春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3
年至 2000 年先后任职于重庆綦江齿轮厂、深圳市太辰通信有限公司; 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国内市场部经理、监事。

    吴第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72,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吴第春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