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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8-07  

						证券代码:3 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1 7 -0 4 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现场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7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194.4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9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7,726,96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
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6,439,26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1,287,700.00 元。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6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现状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098.1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49,822.98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在
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展的情况下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
高资金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有 4.7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合理性
       1、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多为美元,大部分购买了理财产品而尚未到期。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充
实日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的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计算,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 87.00 万元 (按一年期贷款
基准利率 4.35%测算),因此,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承诺事项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
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
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 司
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进行。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
动资 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
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