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太辰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7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 PLC 晶圆生产线和新增毛
坯生产线)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的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
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公司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战略布局,适应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所履行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佟景国、陈国尧、孟春

                                                        2017 年 10 月 2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