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2017-11-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辰光”或“公司”)2016 年度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太辰光进
行了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梁战果、张欢欢
(三)协办人:蔡晓丹
(四)持续督导专员:石钟山
(五)培训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 点 30 分
(六)培训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贝尔路坂田高新技术工业园东座 3 楼会
议室,对未现场参与培训的人员采用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培训资料的方式进行培
训
(七)培训人员:梁战果、石钟山
(八)培训对象:太辰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九)培训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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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太辰光进行了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
训,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太辰光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有了系统性了解,有利于帮助太辰光管理层完善公司的治理规范运作,并按照
相关规定恰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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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梁战果
张欢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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