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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15  

						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1 8 -0 3 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5日下午14:30(星期五)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为2018年6月14日15:00至2018年6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50,069,0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5.24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2,322,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4.48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47,746,0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75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21,444,2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3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977,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7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0,466,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508%。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18年6
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7,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42,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7,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42,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7,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42,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7,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42,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2,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 7,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37,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4%;反对 7,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2,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 7,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37,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4%;反对 7,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确认董事长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81,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92,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议案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7,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42,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7,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42,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67,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42,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赵勇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