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20
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1 8 -0 4 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0日下午14:30(星期一)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为2018年8月19日15:00至2018年8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49,476,5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4.9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7,745,7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15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61,730,7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83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22,27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68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22,27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6864%。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18年8
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476,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7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赵勇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