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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关于监事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2019-06-28  

						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1 9 -0 2 7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监事吴第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
第春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了《关
于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号),主要内容为:因个人资
金需求,公司监事吴第春先生计划自公司发布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2019-03-27至2019-9-27)(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5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60%)。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吴第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获悉其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第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79,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42%。
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吴第春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吴第春先生上述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董事会将督促吴第春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吴第春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计
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吴第春先生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吴第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