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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1 9 -0 4 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下午14:3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为2019年11月12日15:00至2019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38,892,3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0.3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1,95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97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6,941,1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40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0,789,7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0,789,7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913%。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19年

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841,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 50,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39,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20%;反对 5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赵勇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