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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1  

						证券代码:30 0 5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2 0 -05 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
时间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办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由董事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致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致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孟春、陈国尧、喻子达                孟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国尧、孟春、张致民               陈国尧

      提名委员会                  刘建、陈国尧、张艺明                刘建

      战略委员会                  张致民、李彦毅、刘建               张致民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艺明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张艺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
张艺明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肖湘杰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蔡波女士、
张艺明先生、肖湘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1、张致民先生,195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84
年至 1986 年任职于中日(深圳)租赁有限公司翻译及营业部长;1986 年至 2000 年先
后任职于深圳市中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和光学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市中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张致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3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3%,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此外,张致民先生之姐张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张致民先生之妻
蔡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致民先生之外甥蔡乐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一。除上述之外,张致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2、张艺明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控制专业工学硕
士。1989 年 7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深圳荣生企业有限公司工程师;1992 年至 1995 年任
深圳中和光学有限公司生产部长;1996 年至 1997 年任职于深圳市三德楼宇自控工程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深圳市太辰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798,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0%,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此外,张艺明先生之连襟郑余滨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一。除上述之外,张艺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肖湘杰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机
械专业。1983 年至 1985 年任职于长沙二机床厂助理工程师;1985 年至 1992 年,就读
于中南大学机械专业,并获博士研究生学位;1992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职于深圳金达科
技中心研发工程师、深圳中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Caterpillar(卡特彼勒)维修中心经理;
2001 年 11 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肖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99,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肖湘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蔡波女士,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英语专业。
1992 年至 2000 年于中国振华集团附属学校任教;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担任海
外销售经理,2011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海外销售经理。

    蔡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205,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为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之一。此外,蔡波女士之夫张致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蔡波女
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