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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我们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监督;同时,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的审议及
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有效地发
挥了监事会的职能。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等议案。

    2、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等议案。

    3、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等议案。

    4、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

    5、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对上述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
规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
务体系完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报告期内发
生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均履行了
合法合规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因此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资产置换
等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
查,并进行了相关评价。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业务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
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
制。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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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