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建)2021-03-3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 会议及投票 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人 2020 年度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列席股
应出席董
姓名 席 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会 次数 会次数 数 席董事会 次数
刘建 6 6 0 0 否 1
公司在 2020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
会 上 的 各 项 议 案 进 行 了 认真 审 议 , 认 为 这些 议 案 没 有 损 害 全 体 股 东的 利
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 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在认真审议相关议题的基础上,本人就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等七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况 专 项 报 告 的 议案 》 等 五 个 事 项 发 表 了 独立 意
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与其他委员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审阅换届选举聘
任董事和高管的议案,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
现,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配合主任委员,
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商议并提出建议。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我们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
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从个人专业角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五、保护 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
身相关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感谢公司
董 事 会 及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在 本人 履 职 过 程 中给 予 的 有 效 配 合 和 支 持 。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任期内本人也
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同时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建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