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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 0 5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1 -0 19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办
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
知等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
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
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
进而确保公司经营与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协议
书》等;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⑦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
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和作废处理;

    ⑧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
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关 于 召 开 202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