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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30 0 5 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 1 -0 4 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
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
年8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6,860,066股,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为223,136,734股。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5日15:0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为2021年8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27,064,82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9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3,517,2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94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53,547,54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99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942,66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55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7,942,66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596%。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1年8
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64,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2,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谢彬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