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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5-13  

                        证券代码:30 0 5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2 -0 1 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 会 依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 公 司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公 司 法 》 ”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 以下
简 称 “ 《 证券 法》 ”) 、《 上 市公 司 股权 激 励管 理 办法 》( 以 下简 称“ 《 管理
办 法 》 ”) 、 《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创 业板 股 票上 市规 则 ( 2020 年修 订 》、 《 创业
板 上 市 公司 业 务办 理 指南 第 5 号 ——股 权激 励 》和 《 公司 章 程》 等 有关 规 定,
对 公 司 2021 年 限 制性 股 票激 励 计划 预 留授 予 日激 励 对象 名单 进 行审 核 ,发 表核
实 意 见 如下 :

       1、 本 次股 权 激励 计 划授 予激 励 对象 均 不存 在《 管 理办 法》 第 八条 规 定的 不
得 成 为 激励 对 象的 情 形:

       ( 1) 最 近 12 个 月内 被 证券 交 易所 认 定为 不 适当 人 选的 ;

       ( 2) 最 近 12 个 月内 被 中国 证 监会 及 其派 出 机构 认 定为 不 适当 人选 ;

       ( 3) 最 近 12 个 月 内因 重 大违 法 违规 行 为被 中 国证 监 会及 其 派出 机 构行 政
处 罚 或 者采 取 市场 禁 入措 施 ;

       ( 4) 具 有《 公 司法 》 规定 的 不得 担任 公 司董 事 、高 级 管理 人 员情 形 的;

       ( 5) 法 律法 规 规定 不 得参 与 上市 公司 股 权激 励 的;

       ( 6) 中 国证 监 会认 定 的其 他 情形 。

       2、拟 获 授 限制 性 股票 的 激励 对 象为 公 司骨 干 员工 ,均 为与 公 司或 其 子公 司
存 在 聘 用或 劳 动关 系 的在 职 员工, 激 励对 象 中不 包 括公 司 董事、 高 级管 理 人员 、
单 独 或 合计 持 有上 市 公 司 5%以 上 股份 的 股东 、 实际 控 制人 及 其配 偶 、父 母 、子
女。
     3、 激 励对 象 均具 备 《公 司 法》 、《 证券 法》 等 法律 、 法规 和 规范 性 文件 规
定 的 任 职资 格, 符 合《管 理 办法 》等 规 定的 激 励对 象 条件 ,符 合 公 司 2021 年限
制 性 股 票激 励 计划 规 定的 激 励对 象 范围 。

     综 上 , 监 事 会 同 意 公 司 本 次 激 励 计 划预 留授 予 的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 同 意 公 司
以 2022 年 5 月 12 日为 本 次激 励 计划 的 预留 授 予日 ,按 照 公司 拟 定的 方 案向 31
名 激 励 对象 授 予 136.0066 万股限 制性 股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