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太辰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0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之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
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本次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国尧、孟春、刘建

                                                 签署日期: 2022 年 8 月 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