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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治信息: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7-08-30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平治信息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鸿飞                 联系电话:010-59355459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波                   联系电话:010-5935545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2 次(未现场出席的均审阅了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会议通知及其决议等资料)
                                              3 次(未现场出席的均审阅了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议通知及其决议等资料)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知及其决议等资料
5. 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2017 年现场检查将于
                                              下半年实施)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 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3 月 11 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股份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锁定及股东、公司人员增减
                                                  持公司股份的相关要求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 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 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 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 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
                                           是          不适用
红回报规划
5.因信披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
                                           是          不适用
损失的承诺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鸿飞               陈波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