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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治信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6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14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 3 月 24 日,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通过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
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殷筱华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
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殷筱华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
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
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殷筱华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
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或《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或可行权资格、行
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或行权;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或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或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或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或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或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次股票
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⑩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
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
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
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
议相关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