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04-12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
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内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
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
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
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商议
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
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励
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