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04-23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治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民族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
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客户经理等人员访谈,查询
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审计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
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6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00 万股,发 行价为 每股人 民币 12.04 元,募集资 金 总额为
12,0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95.00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
额为 8,845.00 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到达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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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917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
墅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2016 年 12 月 5 日,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四家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
支取的金额超过对应项目募集资金 10%的,银行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
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民
族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
司专户的资料,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
的资料。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2017 年 12 月 26 日
至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被注销,公司与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浦发银行、杭州银行以及民族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截至协议终止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
好。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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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05874592 募集资金专户 0.00
西城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5200154800008332 募集资金专户 0.00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801011800797889 募集资金专户 0.00
杭州湖墅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905226910508 募集资金专户 0.00
杭州凤起支行
合计 0.00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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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8,84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57.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57.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1、移动阅读平台审计改 5,846.15
100.14%
是 13,601.15 5,837.70 5,846.15 注(2) 3,844.07 是 否
造项目 (注 1)
3,010.86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5,266.50 3,007.30 3,010.86 100.12%
(注 1) 2018 年 12 月 - - 否
3、移动教育应用开发项
是 6,323.12 0.00 0.00 0.00
- 已终止实施 - - 否
目
4、移动游戏应用开发项
-
是 9,178.00 0.00 0.00 0.00 已终止实施 - - 否
目
8,857.01
合计 34,368.77 8, 845.00 8,857.01 100.14% 3,844.07
(注 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本期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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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本期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2017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研发中心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决定根据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购买研发中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式调整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决定将子公司杭州千越、千润信息、煜文信息、爱捷讯、华一驰纵增加为“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本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截至本期末,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32,036.84 元,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基本帐户。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末,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系部分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的投入。截至本期末,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共计 15.21 万元,其中,投入项目金额为 12.01 万元,其余 3.20 万元转
入公司基本账户。
注 2:移动阅读业务为公司主要业务,该改造项目在目前阶段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产生相应的效益,同时公司对该改造项目仍处于持续投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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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7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1、因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项目拟投入资金需求,在
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提高资金
投资回报率,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为“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募集
资金投入 5,837.70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3,007.30
万元;移动教育应用开发项目、移动游戏应用开发项目不投入。本次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2、因移动教育是一个门槛相对较高的行业,用户培养周期长,
实施该项目需要长期持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移动游戏是一个
门槛低但竞争十分激烈的行业,实施该项目需要雄厚的资金作后盾。
在公司本次募投资金远远不足的情况下,投入实施这二个项目将会给
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2017 年 3 月 13 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方案的议案》,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决定终止投入“移动教育应用开发项目”
和“移动游戏应用开发项目”。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加快
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决定将公司子公司杭州千越、千润
信息、煜文信息、爱捷讯、华一驰纵增加为“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
项目”的实施主体,共同建设“移动阅读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4、2017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购买研发中心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决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
元自有资金,共计不超过 3,300.00 万元在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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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购买研发中心。
经核查,除上述事项外,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六、期后事项
无。
七、会计师对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7 年度《杭州平治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鉴证结论为:公司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17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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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鸿飞 陈 波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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