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3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公司股东陈国才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 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678,4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3.3480%),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实施了 2017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该部分股份变更为 4,017,60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国才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陈国才先生原持有公司股份 6,6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7%,2018 年 1 月 10 日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期间,陈国才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平治信息股份 1,959,100 股,持有平治信息股份 4,736,900 股,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实施了 2017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陈国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 7,105,350 股,2018 年 6 月 5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期间,陈国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平治信息股份 1,199,846 股,截至本公告日,陈国才先生持有平治信息股 份 5,905,504 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 股东名 (2017 年 (2017 年 (2017 年 减持比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2017 年度 称 度权益分 度权益分派 度权益分 例% 权益分派前) 派前) 后) 派前) 2018 年 1 月 10 日 集中竞价交易 48.36 32.07 709,100 1,063,650 0.8864% -2018 年 3 月 5 日 大宗交易 2018 年 3 月 5 日 57 37.83 500,000 750,000 0.6250% 大宗交易 2018 年 3 月 12 日 62 41.17 290,000 435,000 0.3625% 大宗交易 2018 年 3 月 16 日 64.27 42.68 460,000 690,000 0.5750% 陈国才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6 月 5 日 / / 845,346 0.7045%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6 月 6 日 / / 108,450 0.0904%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6 月 7 日 / / 118,850 0.0990%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6 月 11 日 / / 127,200 0.1060% 合计 -- 4,138,496 3.4487%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陈国才先生在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044,000 8.3700% 5,905,504 4.9213% 陈国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44,000 8.3700% 5,905,504 4.9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陈国才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按照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国才先生持有平治信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05,504股, 持股比例为4.9213%,非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陈国才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陈 国才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678,400 股,2017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 该部分股份变更为 4,017,600 股。截至本公告日,陈国才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 为 4,138,496 股,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120,896 股,与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不 一致,涉嫌违规减持。公司将跟踪陈国才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的后续安排,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陈国才先生在《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 之日持股数量的 70%(其中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40%),且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 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 持数量相应调整。”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对陈国才先生的承诺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 整后陈国才先生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3.76 元/股。陈国才先生严 格遵守了其作出的关于减持价格的承诺。 陈国才先生本次实际减持 4,138,496 股,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 股数量的 40%,违反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所作出的关于减持数量的承诺。 4、陈国才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未担任董监高职务;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 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陈国才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