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06-20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6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 年 6 月 8 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
数量为 36.99 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 10 人。
3、授予价格:28.07 元/股。
4、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股票。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6、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0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0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以 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0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
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
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亦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
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 档,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等级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80% 60% 0%
8、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占目前
获授权益占
获授的限制性股 股本总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
票数量(股) 额的比
股票的比例
例
殷筱华 董事、财务总监 48,150 13.02% 0.04%
潘爱斌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9,750 18.86% 0.06%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252,000 68.13% 0.21%
员
合计 369,900 100.00% 0.31%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8]第 ZF10521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
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止,
贵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10,383,09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
民币 369,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0,013,195 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369,900 元,累计股本人
民币 120,369,900 元。
三、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股份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8 日,授予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1,057,000 42.55% 369,900 51,426,900 42.7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943,000 57.45% 0 68,943,000 57.28%
三、总股本 120,000,000 100.00% 369,900 120,369,900 100.00%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120,369,9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
每股收益为 0.81 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20,000,000 股增
加至 120,369,90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郭庆
先生在本次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31,8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51%,本次授
予完成后,郭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806,000 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变更为
26.42%。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