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发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1),并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2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 11 层公司会议室 4、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庆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8 名,代表股份 33,895,90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59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31,806,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23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股份 2,089,90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7362%。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 效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