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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治信息: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发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1),并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2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 11 层公司会议室

   4、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庆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8 名,代表股份 33,895,90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59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31,806,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23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股份 2,089,90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7362%。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0%;反对 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6%;反对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

效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