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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治信息: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9-07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
度的议案》,为保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兆能”)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
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兆能的财务资助增加至4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兆能的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基于良好的
市场前景和业务的快速发展,且深圳兆能目前在手订单在大量生产和供货中,日
常经营需大量的流动资金,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十分必要。公司根据深圳兆能的资
金需求计划,决定对其财务资助额度增加至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批通过后一年。在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0%-10%(具体以每一笔款项实际借支时市场情况而定)进行计算。上述提供的
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
后额度即行恢复。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董事郭庆先生已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郭庆先生通过深圳兆
能的少数股东间接拥有深圳兆能少数权益,其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因此,董
事郭庆先生予以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接受财务资助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558532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大外环路南侧汇得宝工业园七栋
厂房第 5 层
     成立时间:2014 年 11 月 05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晖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网络传媒的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与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通
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计
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应用;计算机软件技术服务;网络通讯无线终端设备的开发
应用。^光网络设备、滤波器、功率放大器、通信板卡、空气净化器、机顶盒、
调制解调器、路由器、交换机、电子产品、光电产品、智能电气设备、计算机信
息安全设备、计算机电源的生产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视频监控设备、
智能家居产品、安防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机器人、汽车电子、光模块、光器件、
无线模块、安防监控设备、家用视听设备、智能家居产品、电工器材、对讲机、
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设备、执法记录仪的研发、生产、销售。
     2、深圳兆能主要业务:深圳兆能专业从事宽带网络终端设备,通信网络设
备、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设备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主营智慧家庭网
关(GPON)、IPTV/OTT 终端、智能监控设备、mesh 路由器、电力猫、安全路
由器、智能门锁、dtu、教育机器人等网络智能终端设备及信息家电产品,为全
球通信运营商、系统集成商、行业应用客户提供网络融合与增值业务的应用解决
方案。
     3、深圳兆能的股权结构:深圳兆能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出资占比
51%,宁波兆鼎出资占比 49%。

     4、深圳兆能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745.42               34,096.16
      负债总额                  30,302.24               32,400.63
     所有者权益                 2,443.18                 1,695.54

        项目              2019年1-3日(未经审计)   2018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885.50               32,787.48

       净利润                    606.46                  -468.28

     5、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兆能实际发生的财务资助为 5000 万
元,除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没有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其他
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
     6、资信情况:深圳兆能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借款情况,无欠付银行
利息情况。
    三、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兆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CJDB86P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71 号 1001 室
     成立时间:2018-08-2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贺功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
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宁波兆鼎为激励深圳兆能核心员工而成立的持股平台,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晖为宁波兆鼎的合伙人,占比 55.10%,宁波兆鼎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也为公司关联方。
    3、履行义务情况
    鉴于深圳兆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宁波兆鼎是为激励深圳兆能核
心员工而成立的持股平台,对于增加的财务资助部分,少数股东无法按所持深圳
兆能的股份比例提供资金支持。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上浮 0%-10%收取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有利于充分调动深圳兆能核心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保障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促进深圳兆能的持续发
展,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和风险防控措施
    深圳兆能从事宽带网络终端设备,通信网络设备、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设备等
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基于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业务的快速发展,且深圳兆
能目前在手订单在大量生产和供货中,日常经营需大量的流动资金,获得发展所
需资金十分必要,深圳兆能也在不断丰富自身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等渠道获
取资金。为支持深圳兆能阶段性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对深圳兆能的财务资助额
度提高至 4 亿元。
    公司为深圳兆能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境况下进行的,
将有利于深圳兆能顺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
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财务资助将根据深圳兆能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
供。深圳兆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已经建立
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具体的风险
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
等事项。
    2、深圳兆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财务部对其资金实行统一管理,财务
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深圳兆能的经营情况,全面分析深圳兆
能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对其履约能力做出
审慎判断,最大限度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对财务资助的管理制度、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
活动进行独立监督,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4、如对深圳兆能的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将不再对深圳兆能继
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向深圳兆能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
展,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自身
的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0%-10%收取
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深圳兆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并且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因此,公司董
事会认为对上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同意公司向深圳兆
能的财务资助增加至人民币 4 亿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向深圳兆能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
展,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公司自身
的正常经营;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0%-10%收取
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我们同意《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
    1、公司不属于以下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提供本次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