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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治信息:股东追加承诺的提示性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9-116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追加承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发布了《股东追加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现
对该公告做如下提示:

    基于对公司业绩增长和发展前景的信心,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解除限售
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郭庆先生自愿将其持有的平治信息全部股份,即
31,806,000 股股份追加锁定期 12 个月,2020 年 12 月 13 日前,郭庆先生承诺不
减持公司股份。
    此外,郭庆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上
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
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
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
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
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
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
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减持发行人
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
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
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郭庆先生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即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期间,郭庆先生转让的股份不能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 20%,

即 6,361,200 股(该部分股份已按照截至本公告日的除权除息事项调整,此后公
司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此后,在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