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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治信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0-01-17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NetEase Digital Entertainment Limited、杭州
心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杭州云悦读网络有限公司(包含网易
云阅读业务全部核心资产,以下简称“杭州云悦读”)100%股权、共青城有书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杭州悠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州悠书”)49%股权、宁波兆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
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49%股权。同时,公司拟向
不超过 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的 100%,且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2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认真对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杭州云悦读 100%股权、杭州悠书 49%股权、

深圳兆能 49%股权,对于标的资产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报批事项,已在本次
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受限制的情形,目标公司不

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公司购买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
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