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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治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跟踪报告2020-05-19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平治信息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鸿飞                     联系电话:010-59355459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福涛                     联系电话:010-5935547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次(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使用完
                                            毕并于当年注销募集资金账
                                            户;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资金,针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保荐机
                                            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核
                                            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事后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审阅会议议案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事后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审阅会议议案
                                            未现场出席,均事前或事后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审阅会议议案
5. 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详见本报告之“三、公司及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和
                                                 “四、其他事项”相关内容
6.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 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12 月 10 日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 信息披露                                           详情请参见本报告
                                 详情请参见本报告之
                                                      之“四、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之“2.
                                                      之“2.报告期内中国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
                                                      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相关内容
                                                        况”相关内容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 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 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 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2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
                                              是           不适用
红回报规划
5.因信披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
                                              是           不适用
损失的承诺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控股股东郭庆先生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
                                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原委派袁鸿飞先生、
                                陈波先生负责平治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2019 年 1
                                月 30 日,平治信息与保荐机构签订了《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
                                人)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
                                荐机构)签订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保荐机构委派袁鸿飞先生、朱福涛先生担任
                                平治信息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
                                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项目的保荐工作,根
                                据上述工作安排,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
                                朱福涛先生接替陈波先生负责后续的持续
                                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平治信息首

                                  3
                               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
                               为袁鸿飞先生、朱福涛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2020 年 5 月 6 日,贵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
                               第 62 号),认为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业
                               绩快报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
                               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保荐机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上述情况后高
                               度重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杜绝违规情况
                               再次发生。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19 年 3 月 5 日,平治信息披露《关于现金
                               收购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51%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以现金人民币收
                               购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51.00%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深圳证券交
                               易所针对本次交易向平治信息下发了问询
                               函,平治信息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
                               了回复,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
                               务。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袁鸿飞                    朱福涛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