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2021-08-13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1〕020208 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
定,你公司已进入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现将中国证监会注册环
节反馈意见转发你公司,请予以落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
复,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若回复涉及修改募集说
明书,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所收到回复和更新的申请文件后,
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的组成部分,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回复的真
实、准确、完整。
附件: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8 月 12 日
附件: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
关于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注册阶段问询问题的告知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近期,我部审核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再融
资申请文件。现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将需要问询的问题发给你们,
建议及时发出,要求公司规范落实。
附件: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监管部
2021 年 8 月 9 日
附件: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说明是否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
息’‘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等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及相应的整
改措施。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抄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