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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治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183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
人,董事郭庆、郑兵、殷筱华、余可曼、陈连勇、张轶男、冯雁7人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殷筱华女士作为
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此议案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第二
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对应的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对应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殷筱华女士作为
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此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已于2021年6月18日到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名符合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均未行权。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已于2021年5月28日到期,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的1名符合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董事会同意注销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次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修订有利于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
确保公司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有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 第 一 次临 时 股 东大 会 。该议 案 具 体内 容 详 见同 日 刊 登在 巨 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1-18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