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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2022-03-3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
鉴证报告


截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止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64 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止《杭州平治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
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
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
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
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本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建栋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俊慧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
         相关规定,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06 号文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15,112,919 股,发行对象为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势企业
         16 号资产管理产品等 20 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 3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84,869,965.30 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58,034.81 元,减除其他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3,962,264.1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68,949,666.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21]第 ZF11099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总投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备案情况
号                                      资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5G 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17,660.57            13,700.00   2107-330111-04-01-673533   202033011100000449


2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16,986.23            11,822.00   2107-330111-04-01-865401   20203301110000045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137.98            15,965.00   (注)


4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5,407.97


               合计                   75,784.78            56,894.97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未列入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且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专项说明 第 1 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
           换先期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
           资金解决。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G 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和新
           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置换资金
                                                                    募集资金拟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占募集资金拟
                                                                    投入的金额          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投入额的比例

 1      5G 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17,660.57        13,700.00                   647.57            4.73%

 2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16,986.23        11,822.00                   748.78            6.3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137.98        15,965.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5,407.97

                    合计                                75,784.78        56,894.97                  1,396.35           2.45%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系公司本次特定对象发行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四、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920,298.98 元,其中保荐承销发
             行费用 9,958,034.81 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止,公司已
             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4,830,188.70 元,本次拟置换 4,830,188.70 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止,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已从募集资金中              已预先
             类别                       发行费用                                                  拟置换金额           说明
                                                              扣除金额           支付资金

保荐及承销费用                          11,958,034.81         9,958,034.81      2,000,000.00      2,000,000.00    自有资金支付

审计及验资费用                           2,169,811.33                           2,169,811.33      2,169,811.33    自有资金支付

律师费用                                  660,377.37                                 660,377.37     660,377.37    自有资金支付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1,132,075.47

             合计                       15,920,298.98         9,958,034.81      4,830,188.70      4,830,1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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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五、   募集资金置换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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