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2-07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 11 层公司会议室 3、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庆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 名,代表股份 33,888,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592%。其中: (1)现场会议(含视频方式参加,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名,代表股份 31,806,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68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4 名,代表股份 2,082,60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5 名,代表股份 2,082,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10%。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 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名,代表股份 2,802,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0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 求,本次股东大会无法前往会议现场参会的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 参加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61%;反对 1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8%;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1%。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61%;反对 1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8%;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1%。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61%;反对 1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8%;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1%。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61%;反对 1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8%;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1%。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39,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3%;反对 4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33,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38%;反对 49,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6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2022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 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61%;反对 2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6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61%;反对 1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8%;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7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1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75,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6%;反对 12,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75,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6%;反对 12,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75,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6%;反对 12,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7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0%;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9,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1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陈益文、李诗滢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