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2-146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 11 层公司会议室 3、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庆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7 名,代表股份 34,583,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863%。其中: (1)现场会议(含视频方式参加,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31,806,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95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26 名,代表股份 2,777,85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6 名,代表股份 2,777,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09%。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 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名,代表股份 2,777,85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0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 求,本次股东大会无法前往会议现场参会的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 参加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0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05、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0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14、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18、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19、债券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20、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2.2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七)、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60,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3%;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2%; 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95%;反对 12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73%;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选举高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1,83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 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诗滢、宋梦轲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