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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治信息: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本
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 2022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
等事项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2、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2022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
    6、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7、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2022 年监事会工作履行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态度,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责,认真严格履行监事权,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规和合法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的经济活
动都积极地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2022 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主动了解和检查公司
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掌握了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
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
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
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
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未
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内部审计工
作不断强化。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均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以当期监督为
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队伍建设为基础, 以规范监督为目标,以保障发展为
根本,努力拓展工作领域,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进一步发挥监事会应有的
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