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07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7-082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17 年 11 月 6 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4、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黄霞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相关授权董事会调整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人员数量,最终董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65 名,
限制性股票总量维持 188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 176.10 万股,预留 11.90 万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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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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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同意向 65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176.1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9.51 元/股。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
公司经济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万元补充流动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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