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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2018-04-21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会畅通讯”或“上
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数智源”)85.0006%股权及深圳市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
日实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作为本
次交易的购买方,现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对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2、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
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畅通讯”或“上市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数智源”)85.0006%股权及深圳市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实
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会畅通讯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
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对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若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有关文件、资料
等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该等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
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査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签字):

                                                             黄元元




                                                       2018 年 4 月 20 日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畅通讯”或“上市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数智源”)85.0006%股权及深圳市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实
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会畅通讯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承诺人”)现就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
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对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海会畅通
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人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若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有关文件、
资料等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该等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若本人
持有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则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査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全体董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署:




 HUANG YUANGENG                 黄元元                  路   路




  NICHOLAS SHAO                 申嫦娥




                                                      2018 年 4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全体监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署:




       黄   霞                  周   燕                 郑金镇




                                                      2018 年 4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署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路   路                  闫   斌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畅通讯”)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智源”)的
85.0006%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作为本次交
易的标的公司,现就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已向会畅通讯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
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
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会畅通讯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畅通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3、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
畅通讯、相关中介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承诺:上述事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
署页)




                          承诺人: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邮箱公司(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畅通讯”)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智源”)的
85.0006%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本企业/本人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以下承
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向会畅通讯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
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
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本企
业/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会畅通讯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
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畅通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上述事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__________

                                                             戴元永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__________

                                                             邵   卫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__________

                                                             颜家晓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深圳博雍一号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堆龙德庆誉美中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共青城晟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__________

                                                             苏蓉蓉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__________

                                                             张敬庭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共青城誉美中和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上海龙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共青城添赢中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畅通讯”)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实业”或
“本公司”)的 10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
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现就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以下承
诺:

    1、本公司已向会畅通讯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
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会畅通讯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畅通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3、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或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会畅通讯、相关中介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上述事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
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签字
页)




                          承诺人:深圳市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畅通讯”)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实业”)的
10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企业/本人作为本次交
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以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已向会畅通讯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本人保证:所提供
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
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会畅通讯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企业/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畅通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
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企业/本人承诺:上述事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签字页)




                                         承诺人:___________(签字)

                                                    罗德英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签字页)




                                         承诺人:___________(签字)

                                                     杨祖栋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签字页)




                                         承诺人:___________(签字)

                                                     杨芬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签字页)




                   承诺人:深圳市明日欣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签字页)




                                         承诺人:___________(签字)

                                                    谢永斌




                                                     2018 年 4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函》签字页)




                                         承诺人:___________(签字)

                                                    陈洪军




                                                     2018 年 4 月 20 日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及其签字人员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机构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及经办人员承诺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出具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及其签字人员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 威




   财务顾问主办人:

                          毕 晟               王隆羿




   项目协办人:

                      梁 劲               顾 龑           孙 文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

         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机构及经办人员承诺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
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丽




   经办律师:

                   李珍慧              王 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018 年 4 月 20 日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

         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机构及经办人员承诺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
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执行事务合伙人:

                         梁 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智文             刘炳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 年 4 月 20 日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

             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中被聘请为资产评估机构。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承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之专业结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王菊青               李晴晴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