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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5-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会畅通讯(300578)

保荐代表人姓名:匡志伟                       联系电话:021-38565726

保荐代表人姓名:雷亦                         联系电话:021-38565817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放置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存在于股东大会决议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情况; (2)公司存在将募集

                                             资金由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的情况。(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未严格执行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

                                             至少每季度的检查。

                                             整改情况: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

                                             吸取教训,杜绝不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问题的再次发生,要求公司

                                             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

                                             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保

                                             荐机构将加强对会畅通讯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持续督导,督促

                                             公司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与内

                                             部控制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运

                                             作意识,强化公司内部治理。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计 10 次。包

                                             括: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地点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


                                         2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跟踪报告》、《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现场检查报

                                             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

                                             况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定期现场

                                             检查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存在于股东大会决议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情况;(2)公司存在将募集资

                                             金由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

                                         3
                                       情况。(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未

                                       严格执行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至

                                       少每季度的检查。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已对上述情况进行核

                                       查,包括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

                                       且收集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资

                                       金流水、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

                                       证等底稿。保荐机构已提请上市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不

                                       规范行为的再次发生,并且要求

                                       相关负责人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规范运作,督促公司严

                                       格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

                                       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强化公司内部治理,及时履行相

                                       关决策程序。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存在于股东大会决议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情况;(2)公司存在将募集资

                                       金由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

                                       情况。(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未

                                       严格执行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至

                                       少每季度的检查。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已对上述情况进行核

                                       查,包括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

                                       且收集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资

                                       金流水、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

                                   4
                                              证等底稿。保荐机构已提请上市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不

                                              规范行为的再次发生,并且要求

                                              相关负责人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规范运作,督促公司严

                                              格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

                                              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强化公司内部治理。保荐机构将

                                              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持续督导。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1)讲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的主要内容;(2)讲解《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具体内

                                              容,结合公司的具体业务介绍信

                                              息披露的原则及具体要求;(3)

                                              讲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4)讲解《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等。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5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未严格执
行
                               行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
                                                           保荐机构已要求上市公司严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
                                                           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时履行相关程序。
                               的规定,内审执行运作存在

                               瑕疵。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吸取教
                               (1)公司存在于股东大会决   训,杜绝不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议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问题的再次发生,要求公司严
                               理财产品的情况;            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2)公司存在将募集资金由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情况。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加强

                                                           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6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承诺的保障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    其他事项报告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7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8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匡志伟                    雷 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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