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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2018-08-17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8-08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
                   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彭朴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彭朴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
告知函,其计划未来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3,9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99%。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75)。
    2、2018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股东彭朴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减持
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其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8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652,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26%。
其中,2018 年 8 月 7 日因其误操作于上午 11 时 08 分委托买入公司股票 15,000
股,买入成交均价 19.126 元/股,买入成交金额 286,886.00 元,买入成交 1 笔;
并于 2018 年 8 月 7 日下午至当日收盘前委托卖出公司股票 85,040 股,卖出成
交均价 19.285 元/股,卖出成交金额 1,640,004.00 元,卖出成交 10 笔,其上
述误操作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彭朴持有公司股份 8,305,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6.2723%。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畅通讯”或“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7 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彭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
况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其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误操作
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4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彭朴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时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18 年 7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3 日);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 3 个月内(即 2018 年 7 月 6 日至 2018 年 10 月 5 日);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即不超过 132 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即不超过 264 万股);
    5、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3,9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2.99%。

    二、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股东买卖股份情况
                                                                         占公司总
股东名   交易方    交易时     交易方     成交笔   成交均价    成交股数
                                                                         股本比例
  称       式        间         向         数     (元/股)     (股)
                                                                           (%)
         集中竞   2018 年 7
 彭朴                          卖出        23       23.3460    117,900     0.0890
         价       月 25 日
         集中竞   2018 年 7
 彭朴                          卖出        19       21.2800    123,400     0.0932
         价       月 30 日
         集中竞   2018 年 7
 彭朴                          卖出        2        21.2400      2,500     0.0019
         价       月 31 日
         集中竞   2018 年 8
 彭朴                          卖出        27       20.9800    101,720     0.0768
         价       月1日
         集中竞   2018 年 8
 彭朴                          卖出        47       18.8600    205,000     0.1548
         价       月6日
         集中竞   2018 年 8
 彭朴                          卖出        2        19.1160     16,700     0.0126
         价       月7日
         集中竞   2018 年 8   买入(误
 彭朴                                      1        19.1260     15,000     0.0113
         价       月7日       操作)
         集中竞   2018 年 8   卖出(误
 彭朴                                      10       19.2851     85,040     0.0642
         价       月7日       操作后)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4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 股 数 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股         8,942,400        6.7536   8,305,140        6.2723
             其中:无限售流
   彭朴                       8,942,400        6.7536   8,305,140        6.2723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0             0           0             0

    三、本次短线交易的补救措施及处理情况

    根据股东彭朴当天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情况说明,2018 年 8 月 7 日,其拟
按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票,并于当天下午收盘后数据统计时发现,其在登录
交易软件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时,由于操作失误将一笔“卖出”指令误操作成
“买入”,于 2018 年 8 月 7 日上午 11 时 08 分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 15,000 股,
买入成交均价 19.126 元/股,买入成交金额 286,886.00 元,买入成交 1 笔;并
于 2018 年 8 月 7 日下午开市后至收盘前委托卖出公司股票 85,040 股,卖出成交
均价 19.285 元/股,卖出成交金额 1,640,004.00 元,卖出成交 10 笔。
    股东彭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在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上述买入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
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1、根据《证券法》第 47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9
条的规定,股东彭朴在减持公司股票期间误操作买入行为已构成短线交易,股东
彭朴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主动向公司上缴其所得收益。计算方法如
下:根据其六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统计计算,最高卖出价格为 23.65 元/股,本
次买入公司股票最低成交价格 19.126 元/股计算,短线交易股数为 100,040 股,
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 4,52,580.96 元。
    2、股东彭朴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
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
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其将自觉遵守《证
券法》第 47 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在上述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重申

                                     3/4
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彭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彭朴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5)。截至本公告日,彭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
持股份数量。
    3、彭朴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除上述短线交易外,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也未违反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的承诺。
    4、本次减持后,彭朴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
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彭朴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
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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