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30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资
金、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我们认为:本专
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申嫦娥                         赵宁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