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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9-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会畅通讯(300578)

保荐代表人姓名:匡志伟                       联系电话:021-38565726

保荐代表人姓名:雷亦                         联系电话:021-38565817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放置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计 4 次。包

                                             括: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

                                             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不适用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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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3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承诺的保障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   其他事项报告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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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匡志伟                     雷 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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