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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20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8-119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 333 号上海招商局广场南楼

17 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一)
                                     1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详见

附件二、附件三)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一)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详见刊登在

2018 年 11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 333 号上海招商局广场南楼 17 楼(公

司证券事务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证券

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

确认。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 333 号上海招商局广场南楼 17 楼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沈国良

    联系电话:021-61321868 转 1872

    联系传真:021-6132186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件:bdoffice@bizconf.cn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3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78”,投票简称:“会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5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6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
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该列打勾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1.00                                                √
         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7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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