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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2018-11-20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对方类型                             交易对方名称

                             戴元永、邵卫、颜家晓、深圳博雍一号智能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堆龙德庆誉美中和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共青城晟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数
                             蓉蓉、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敬庭、共青城誉美
 智源 85.0006%股权交易对方
                             中和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龙澜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添赢中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明    罗德英、杨祖栋、深圳市明日欣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日实业 100%股权交易对方     杨芬、谢永斌、陈洪军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不超过五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元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次
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该
等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
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査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本次交易尚需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若对本报告书存在疑问,应咨询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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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全部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向会畅通讯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
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
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本企
业/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会畅通讯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
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畅通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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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机构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快速
发展》及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问题与解答》
中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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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的涵义。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戴元永
等 5 名自然人以及博雍一号等 7 家机构合计持有的数智源 85.0006%的股权,以
及罗德英等 5 名自然人以及明日欣创 1 家机构合计持有的明日实业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数智源、明日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3,546.63 万元,不超过本次收购股份对价的 100%;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132,409,800 股的
20%,即 26,481,960 股。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数智源 85.0006%股权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戴元永、邵卫、颜家晓、苏蓉
蓉、张敬庭 5 名自然人,及博雍一号、誉美中和、晟文投资、东方网力、誉美中
和二期、龙澜投资、共青城添赢 7 家机构合计持有的数智源 85.0006%的股权。
数智源 85.000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9,227.79 万元。

    依据《数智源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鉴于本次数智源交易对方承担业绩承诺的金额及风险不
同,根据风险与收益相配比的原则,在不影响交易对价总额的前提下,数智源全
体交易对方通过自主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差别化定价。具体安排如下:

    (1)交易对方誉美中和、晟文投资、张敬庭、誉美中和二期、共青城添赢
具有较高的退出变现意愿,交易对价全部为现金对价,且不承担数智源未来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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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绩承诺补偿义务。因此,誉美中和、晟文投资、张敬庭、誉美中和二期、共青城
添赢的本次交易对价分别为 2,439.78 万元、1,105.90 万元、488.36 万元、310.04
万元、206.69 万元。

      (2)交易对方戴元永、苏蓉蓉作为数智源核心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数智源
本次交易后的日常运营,对数智源业绩承诺的实现负有最直接的责任;此外,戴
元永、苏蓉蓉除承担按其持有数智源股份比例应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外,还
将按其持有数智源股份占二人合计持有数智源股份的比例分担誉美中和、晟文投
资、张敬庭、誉美中和二期、共青城添赢未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因此,戴
元永、苏蓉蓉的本次交易对价分别为 19,967.54 万元、1,325.25 万元。

      (3)交易对方邵卫、颜家晓、博雍一号、东方网力、龙澜投资愿意接受股
份对价加现金对价的支付方式,并按其各自持有数智源股份比例承担相应的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因此,邵卫、颜家晓、博雍一号、东方网力、龙澜投资本次交易
的交易对价分别为 5,533.74 万元、3,660.17 万元、3,222.59 万元、645.19 万元、
322.53 万元。

      根据上述对价计算,本次交易,数智源交易对方的对价总额为 39,227.79 万
元,与本次交易数智源 85.0006%股份确定的交易价格 39,227.79 万元一致。上述
差异化定价为上述各方通过自主协商确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对方之间的利益调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数智源交易对方获得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序                    持有数智源                                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作价
 号                    股权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拟发行股数

 1    戴元永             40.4012%     19,967.54     8,297.89    11,669.65       6,380,346

 2    邵卫               12.1620%       5,533.74    2,213.50     3,320.24       1,815,332

 3    颜家晓             8.0443%        3,660.17    1,464.07     2,196.10       1,200,711

 4    博雍一号           7.0826%        3,222.59    3,222.59            -                 -

 5    誉美中和           6.7027%        2,439.78    2,439.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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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持有数智源                                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作价
 号                    股权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拟发行股数

 6    晟文投资           3.0382%        1,105.90    1,105.90            -                 -

 7    苏蓉蓉             2.6815%        1,325.25      550.73      774.52         423,466

 8    东方网力           1.4180%         645.19       258.08      387.12          211,654

 9    张敬庭             1.3416%         488.36       488.36            -                 -

 10   誉美中和二期       0.8518%         310.04       310.04            -                 -

 11   龙澜投资           0.7089%         322.53       129.01      193.52         105,806

 12   共青城添赢         0.5678%         206.69       206.69            -                 -

         合计           85.0006%      39,227.79    20,686.63    18,541.15      10,137,315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明日实业 100%股权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罗德英、杨祖栋、杨芬、谢永
斌、陈洪军 5 名自然人,及明日欣创 1 家机构合计持有的明日实业 100%的股权。
明日实业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65,000 万元。

      依据《明日实业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鉴于明日实业交易对方全部按其持有明
日实业股份比例承担相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本次交易,明日实业交易对方获
得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序                    持有明日实                                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作价
 号                    业股权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拟发行股数

 1    罗德英             48.9050%     31,788.25     9,536.48    22,251.78      12,166,088

 2    杨祖栋             20.7021%     13,456.37     4,036.91     9,419.46       5,150,057

 3    明日欣创           9.9910%       6,494.15     1,948.25     4,545.91       2,485,459

 4    杨芬               9.0009%       5,850.59     1,755.18     4,095.41       2,239,152

 5    谢永斌             6.0005%       3,900.33     1,170.10     2,730.23       1,492,743

 6    陈洪军             5.4005%       3,510.33     1,053.10     2,457.23       1,343,481

         合计           100.0000%     65,000.00    19,500.00    45,500.00      24,87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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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金额预计不超过 43,546.63 万元,占本次收购股份对价的比例为
68.00%,不超过本次收购股份对价的 100%;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132,409,800 股的 20%,即 26,481,960 股。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不超过 40,186.63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的
现金对价,剩余不超过 3,360.00 万元用于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足,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以本次收购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收购
的实施。

(三)标的资产估值和作价情况

1、数智源 85.0006%股权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中联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数智源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
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数
智源评估报告》,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数智源 100%股权按照收
益法评估的评估结果为 46,183.84 万元,对应数智源 85.0006%股权的评估值约为
39,256.54 万元。在此评估值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数智源 85.0006%
股权交易价格为 39,227.79 万元。

     根据数智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数智源 100%股权的评
估值及溢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收益法
   标的公司             净资产
                                          评估结果             增值额              增值率

    数智源             11,450.35          46,183.84           34,733.49           303.34%

注:以上表格中,数智源的净资产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非合并口径母公司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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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日实业 100%股权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中联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明日实业 100%股权进行了评
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
《明日实业评估报告》,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明日实业 100%股
权按照收益法评估的评估结果为 65,289.79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明
日实业 100%股权作价确定为 65,000.00 万元。

    根据明日实业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明日实业 100%股权
的评估值及溢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收益法
  标的公司            净资产
                                        评估结果            增值额             增值率

  明日实业           11,119.91          65,289.79          54,169.88          487.14%


(四)业绩补偿及奖励方案

1、数智源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方案

    2018 年 4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与数智源交易对方戴元永、邵卫、颜家晓、博
雍一号、苏蓉蓉、东方网力及龙澜投资签署了《数智源业绩承诺协议》,协议关
于业绩承诺补偿与业绩奖励相关安排约定如下:

(1)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戴元永、邵卫、颜家晓、博雍一号、苏蓉蓉、东方网力、龙澜投资将作为本
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承诺数智源在业绩承诺期内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250 万元、4,000 万元及 5,000
万元。

    若数智源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一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90%的、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二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90%的、
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三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100%的,则数智
源业绩补偿方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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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数智源业绩补偿方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进
行补偿,若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低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时,不足部分数智源业绩补偿方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数智源业绩补偿方同意,当期应补偿金额分担比例按下表约定执行:

               业绩承诺人                             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承担比例

                 戴元永                                           61.3233%

                  邵卫                                            14.3082%

                 颜家晓                                            9.4638%

                博雍一号                                           8.3324%

                 苏蓉蓉                                            4.0701%

                东方网力                                           1.6682%

                龙澜投资                                           0.8340%

                  合计                                           100.0000%


(2)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
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根据《减值测试报告》
确定的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数智源业绩补偿方已累计支付的补偿金额,则数
智源业绩补偿方应另外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在发生资产减值补偿时,由数智源业绩补偿方优先以其持有的会畅通讯的股
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持有的会畅通讯的股份数量少于减
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量,则数智源业绩补偿方以现金方式再进行补偿。

    数智源业绩补偿方同意并确认,减值测试补偿金额由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按照
截至《数智源业绩承诺协议》签署日数智源业绩补偿方各自持有数智源股份数量
占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持有数智源股份数量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3)业绩奖励安排

    依据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若数智源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
现净利润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同意按照数智源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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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净利润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的 30%作为奖励对价支付给数智源业
绩补偿方,奖励对价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交易数智源 85.0006%股权交易价格的
20%。

    关于数智源业绩补偿、减值测试及业绩奖励的具体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
七章/二/(一)《数智源业绩承诺协议》的主要内容”。

2、明日实业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方案

    2018 年 4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与明日实业全体交易对方罗德英、杨祖栋、明
日欣创、杨芬、谢永斌及陈洪军签署了《明日实业业绩承诺协议》,协议关于业
绩承诺补偿与业绩奖励相关安排约定如下:

(1)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明日实业交易对方将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承诺
明日实业在业绩承诺期内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
不低于 5,000 万元、6,000 万元及 7,200 万元。

    若明日实业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一年末累计考核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90%的、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二年末累计考核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90%的、
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三年末累计考核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100%的,则明日
实业业绩补偿方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进行补偿,若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少于当期应补偿股份
数量时,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明日实业股权比例计算各自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和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

(2)业绩奖励安排

    依据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若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期内累计
考核净利润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同意按照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期内累
计考核净利润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的 30%作为奖励对价支付给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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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业绩补偿方,奖励对价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交易明日实业 100%股权交易价
格的 20%。

    关于明日实业业绩补偿、减值测试及业绩奖励的具体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
七章/二/(二)《明日实业业绩承诺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2017 年 11 月 2 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99%股权的议案》,上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不超过 6,010 万元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权交易系统购买戴元永等 11 名数智源股
东持有的合计 808.30 万股数智源股份,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
后,数智源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14.9994%的参股公司。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上市公司已按照 2017 年 11 月 1 日签署的《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对数智源 8,083,000 股股份的收购,合计支付对价 5,997.59
万元,数智源成为公司持股 14.9994%的参股公司。

    上市公司上述收购数智源 14.9994%股权的交易与本次交易收购数智源
85.0006%股权是对同一家公司数智源实施的两次收购,通过上述收购与本次交
易,数智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上市公司审议收购数智源 14.9994%股权的交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距离本次交易的时间在 12 个月以内,因此,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在衡量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对数智
源的两次收购需要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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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根据标的公司数智源及明日实业 2017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交易价格
以及上市公司 2017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本次交易相关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数智源                        45,225.37                45,225.37                11,097.19

明日实业                      65,000.00                65,000.00                16,294.25

标的公司合计                  110,225.37              110,225.37                27,391.44

上市公司                      35,891.10                28,809.62                26,714.66

财务指标占比                   307.11%                  382.60%                 102.53%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数智源、明日实业 100%的股权,数智源、

明日实业的资产总额以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资产总额和交易金额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其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资产净额和交易金额的较高者为准。其中,数智源的交易金额需要合并计算

上市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日收购数智源 14.9994%股权交易价格及本次收购数智源 85.0006%股权交易价格。


     根据测算,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07.11%,超过 50%;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382.60%,超过 50%,且金额为 110,225.37 万元,超过 5,000 万元;购买的资产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经审计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2.53%,超过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
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黄元元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9.0771%股权,通过会畅企业管理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3.6449%,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2.7220%股权,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按照交易价格及本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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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的发股价格测算,黄元元直接及通过会畅企业管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
量不变,直接持股比例变为 22.9960%,通过会畅企业管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
股权比例变为 18.6999%,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变为 41.6959%,仍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明日实业交易对方中,罗德英与杨祖栋为夫妻关系,罗德英与杨芬为母女关
系,杨祖栋与杨芬为父女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罗德英、杨
祖栋及杨芬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罗德英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祖栋、杨芬合计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 11.6801%股权,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构成与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企业级多
方通信服务商之一。公司通过在运营商网络基础上整合国内外先进的多方通信技
术和自主研发的通信软件的协同服务平台,向境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融合语
音、数据和视频信息的多方通信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向客户提供多方通
信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随着全球及我国通信会议市场需求不断发展,公
司的业务规模与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上市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最优秀的云视频融合通信服务商”,着力在云视频
领域布局,并以开拓垂直行业市场作为拓展云服务业务的重要手段。本次交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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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贯彻上述战略的举措,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视频监控软件技术
的研究和开发、视频监控系统的集成销售等业务,及信息通讯类摄像机、广播类
摄像机以及工业领域应用摄像机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业务布局
更为完善。本次交易也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32,409,800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
集配套资金对上市公司股本的影响,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67,424,095 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结构如下:

                                                                                  单位: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原上市公司股东

黄元元                 38,500,920            29.0771%        38,500,920           22.9960%

会畅企业管理           31,308,120            23.6449%        31,308,120           18.6999%

其他股东               62,600,760            47.2780%        62,600,760           37.3905%

小计                  132,409,800           100.0000%       132,409,800           79.0864%

数智源交易对方

戴元永                            -                 -         6,380,346            3.8109%

邵卫                              -                 -         1,815,332            1.0843%

严家晓                            -                 -         1,200,711            0.7172%

苏蓉蓉                            -                 -           423,466            0.2529%

东方网力                          -                 -           211,654            0.1264%

龙澜投资                          -                 -           105,806            0.0632%

小计                              -                 -        10,137,315           6.0549%

明日实业交易对方

罗德英                            -                 -        12,166,088            7.2666%

杨祖栋                            -                 -         5,150,057            3.0761%

明日欣创                          -                 -         2,485,459            1.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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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杨芬                               -                     -     2,239,152             1.3374%

谢永斌                             -                     -     1,492,743             0.8916%

陈洪军                             -                     -     1,343,481             0.8024%

小计                               -                     -    24,876,980           14.8586%

合计                  132,409,800           100.0000%        167,424,095           100.0000%


       本次交易前,黄元元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9.0771%股权,通过会畅企业管理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3.6449%,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2.7220%股权,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按照本次交易价格及本
次收购的股份发行价格测算,黄元元直接及通过会畅企业管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的股份数量不变,直接持股比例变为 22.9960%,通过会畅企业管理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变为 18.6999%,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变为 41.6959%,
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本将由
132,409,800 股变更为 167,424,095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故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满足《公
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2018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
报表、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          36,042.26           153,201.66       35,891.10        153,5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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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9,696.58        100,358.67       28,809.62         96,064.95
     者权益

      营业收入             11,300.82         24,290.29       26,714.66         54,106.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22.57          5,029.33        3,425.12          9,077.37
   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               0.30           0.26              0.56
    股)(注)
注:已根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2017 年每股收益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实施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1、上市公司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
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交易对方博雍一号、誉美中和、晟文投资、
东方网力、誉美中和二期、龙澜投资、共青城添赢及明日欣创均已履行内部决策
程序,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3、数智源的决策过程

     2018 年 4 月 20 日,数智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同意本次交易的议案,以及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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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形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5 月 11 日,数智源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本
次交易的议案,以及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变更公司形
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明日实业的决策过程

    2018 年 4 月 20 日,明日实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同意本次交易及变更公司形式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5 月 5 日,明日实业召开 2018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同意本次交易及变更公司形式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上述核准为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公司是否能够取得上述核准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另外,为便于本次交易交割,还需履行下述程序:

    1、数智源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明日实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程序符合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存在法律障碍,但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
交割进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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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上市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
                         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记载、
 关于提供信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对此
 息真实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准确性和完   上市公司
                         2、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
 整性的承诺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函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关于合法合              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
 规性的承诺   上市公司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
     函                  开谴责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
                         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关于不存在              1、本公司保证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
 《关于加强              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与上市公司              交易的情形。
 重大资产重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组相关股票
              上市公司   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异常交易监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
 管的暂行规
                         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 13
                         定》第 13 条之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条情形的承
     诺                  3、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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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人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
                         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对此承担个
                         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
                         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
 关于提供信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
 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准确性和完   黄元元     3、本人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
 整性的承诺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若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有关文件、
     函                  资料等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该等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査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人及除上市公司以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
                         规范和减少与会畅通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除上市公司以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会畅通
                         讯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会畅通讯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避免与会畅通讯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3、本人及除上市公司以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形式要求会畅通讯
                         及其下属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关于减少及              4、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本人支持会畅通
 规范关联交   黄元元     讯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易的承诺函              5、对于本人及除上市公司以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畅通讯及其下属子
                         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
                         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
                         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会畅通讯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切实保护会畅通讯利益。
                         6、本人及除上市公司以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会畅通讯的合法权益,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会畅通讯合
                         法权益的,本人及除上市公司以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自愿赔偿由此对会
                         畅通讯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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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人及除上市公司以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会畅通
                          讯、数智源、明日实业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会畅通讯、数智源、明日实
                          业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
                          与会畅通讯、数智源、明日实业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
                          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关于避免同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会畅通讯、数智源、明日实
业竞争的承     黄元元     业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
    诺函                  会畅通讯,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会畅通讯。
                          4、若除上市公司以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会畅通讯、数智源、
                          明日实业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会畅通讯利益的侵害。
                          5、本人将利用对除上市公司以外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
                          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会
                          畅通讯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章及《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
                          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
关于保持上                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市公司独立     黄元元     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
性的承诺函                的独立。
                          2、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                1、本人保证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
《关于加强                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与上市公司                易的情形。
重大资产重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组相关股票                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黄元元
异常交易监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
管的暂行规                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定》第 13                 第 13 条之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条情形的承                3、如出现因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
    诺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收到中国
关于合法合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收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黄元元
规性的承诺                2、如出现因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重大资                本人/本公司持有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本人/本公司承诺自本
产重组期间   黄元元、会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不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
股份减持计   畅企业管理   本公司无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的承诺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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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人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
                           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对此承担个
                           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
                           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关于提供信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内容真
 息真实性、   全体董事、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准确性和完   监事、高级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整性的承诺     管理人员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函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本人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若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有
                           关文件、资料等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该等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之前,若本人持有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则本人将暂停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査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会畅通讯利益。

 关于摊薄即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全体董事、
 期回报填补                3、不动用会畅通讯的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高级管理人
 措施的承诺                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会畅通讯填补回
                  员
     函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如公布会畅通讯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会畅通讯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本人最近 5 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政处罚案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关于合法合   全体董事、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规性的承诺   监事、高级
                           2、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及未履行承诺,本人最近 5 年内未被
     函         管理人员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3、本人不存在任何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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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关于不存在                1、本人保证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
 《关于加强                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与上市公司                易的情形。
 重大资产重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组相关股票   全体董事、
                           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异常交易   监事、高级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
                管理人员
监管的暂行                 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规定》第 13                第 13 条之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条情形的承                 3、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诺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重大资
              全体董事、   本人持有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
 产重组期间
              监事、高级   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不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无自本承诺函
 股份减持计
                管理人员   签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划的承诺



(二)数智源及其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1、数智源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公司已向会畅通讯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
                           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关于提供信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息真实性、                的法律责任。
 准确性和完     数智源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整性的承诺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会畅通讯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
     函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畅通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
                           畅通讯、相关中介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
 关于合法合
                数智源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
 规的承诺函
                           开谴责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
                           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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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智源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向会畅通讯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
                           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交易
                           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
                           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
                           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会畅通讯提供和披露本
 交易对方关
                           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公司/本
 于提供信息
              全体数智源   企业/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畅通
 真实性、准
                交易对方   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以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2016 年初至 2017 年末,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畅通讯不存在
                           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会畅通讯
                           发生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会畅通讯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会畅通讯在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会畅通讯
                           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会畅通讯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会畅通讯及其下属子公司的
                           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与会畅通讯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原则依法签订
                           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畅通讯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
 关于避免与                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
 规范关联交     戴元永     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
 易的承诺函                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会畅通讯
                           及会畅通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人保证不利用会畅通讯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
                           法转移会畅通讯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会畅通讯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保证不会占用会畅通讯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或要求会畅通讯及
                           其下属子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6、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
                           述承诺而导致会畅通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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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会畅通讯、数智源及其所
                         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会畅通讯、数智源及其所控
                         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会畅通讯、
                         数智源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
                         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关于避免同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会畅通讯、数智源及其控制
业竞争的承     戴元永    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会畅通讯,
    诺函                 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会畅通讯。
                         4、若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会畅通讯、数智源及其所控制的企
                         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
                         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会畅通讯利益的侵害。
                         5、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
                         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会
                         畅通讯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经依法对数智源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
                         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数智源股东
                         的情形。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对所持数智源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
                          权转让所持有的数智源股权,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数智源股权权属
             戴元永、邵 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的纠纷及争议。
             卫、颜家晓、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有数智源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
             博雍一号、 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抵押、担保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被法院或
关于所持股   誉美中和、 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
权权属清晰   晟文投资、 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任何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无争议的承   苏蓉蓉、张 文件、股东协议、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
    诺函     敬庭、誉美 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
             中和二期、 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龙澜投资、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数智源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
             共青城添赢 份有限公司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
                         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
                         由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
                         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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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经依法对数智源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
                          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数智源股东
                          的情形。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对所持数智源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
                          权转让所持有的数智源股权,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数智源股权权属
                          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的纠纷及争议。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有数智源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
                          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抵押、担保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被法院或
              东方网力
                          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任何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文件、股东协议、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
                          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
                          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
                          赔偿。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本声明签
                          署之日前五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
                          政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交易对方关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
于不存在行   全体数智源   密,未经上市公司同意情况下,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政处罚的承     交易对方   该等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
    诺函                  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除外。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因涉嫌过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仍为认定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公司/本企
                          业/本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上述事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公司/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
                          2、前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
                          股份将按照本次交易签署的《数智源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条款约定分批解
                          除限售。
             戴元永、颜
关于股份锁                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
             家晓、苏蓉
定期的承诺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蓉、龙澜投
    函                    份锁定安排。
                 资
                          4、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本人通过本次交易
                          认购的甲方新增股份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法律
                          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5、如出现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会畅通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
                          况,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1-25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公司/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
                          2、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安排。
              东方网力
                          3、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本人通过本次交易
                          认购的会畅通讯新增股份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
                          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4、如出现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会畅通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
                          况,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时,本人拥有数智源股权持
                          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部分,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
                          2、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时,本人拥有数智源股权持
                          续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部分,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
                          3、前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将
                邵卫      按照本次交易签署的《数智源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条款约定分批解除限售。
                          4、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
                          甲方新增股份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
                          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6、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会畅通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
《关于加强                施,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
与上市公司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重大资产重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组相关股票   全体数智源   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异常交易监     交易对方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管的暂行规                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定》第 13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之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条情形的承                3、如出现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
    诺                    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企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及由特定管理人决
                          策和管理的情形,对外投资的资金均来源于股东/出资人自有资金的实缴出
                          资,也从未为投资及经营活动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本公司/本企业的利润和
                          亏损由股东/出资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不存在优
关于不属于                先劣后安排、管理费收取等特殊条款。因此本公司/本企业不属于《私募投
             晟文投资、
私募投资基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龙澜投资
  金的说明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履行有关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登记备案程序,亦不
                          属于持股平台。特此说明。
                          如有违反,本公司/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26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次交易前,本企业/本人与会畅通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系。
                          2、共青城誉美中和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誉美中
             誉美中和、   和二期”)、共青城添赢中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
             张敬庭、誉   青城添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锦绣太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
               美中和二   下简称“锦绣太和”),堆龙德庆誉美中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期、共青城   简称“誉美中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锦绣中和。锦绣太和、锦绣中和的
                 添赢     实际控制人均为张敬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美
                          誉中和二期、共青城添赢、誉美中和、张敬庭为一致行动人。
                          3、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以外,本企业/本人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
                          易对方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人与会畅通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系。
                          2、上海龙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澜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邵卫,
一致行动人   邵卫、龙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龙澜投
及关联关系       投资
                          资与邵卫为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3、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以外,本公司/本人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
                          易对方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企业与会畅通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关系。
                          2、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为深圳博雍一号智
             博雍一号、
                          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雍一号”)的出资人,因此
               东方网力
                          东方网力与博雍一号存在关联关系。
                          3、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以外,本公司/本企业与本次交易的其他
                          交易对方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戴元永、颜   1、本次交易前,本企业/本人与会畅通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家晓、苏蓉   系。
             蓉、晟文投   2、本次交易前后,本企业/本人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间不存在关联关
                 资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1 年内,本人/本企业没有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认
                          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股份)的计划。
                          2、本人/本企业后续如有需要对外负担其他债务、或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认
                          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关于股份质   戴元永、邵 增持的股份)的安排,本人/本企业将充分考虑相关事项对于本人/本企业向
押计划及相   卫、颜家晓、 上市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影响,确保股份补偿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
关保障措施   苏蓉蓉、东
安排的承诺   方网力、龙 3、本人/本企业承诺,除非取得会畅通讯书面同意,本人/本企业在履行完
    函         澜投资     毕本人/本企业与会畅通讯等方共同签署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
                          戴元永等关于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全
                          部补偿义务(如涉及)之前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质押本人/本企业通过本次交
                          易认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由此给会畅通讯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1-27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明日实业及其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1、明日实业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公司已向会畅通讯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
                         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
 关于提供信              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息真实性、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准确性和完   明日实业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整性的承诺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会畅通讯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
     函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畅通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或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会畅通讯、相关中介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
 关于合法合
              明日实业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
 规的承诺函
                         开谴责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
                         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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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明日实业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企业/本人已向会畅通讯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本人保证: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
                           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关于提供信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会畅通讯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
 息真实性、                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企业/本人提供的
              全体明日实
 准确性和完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会畅通讯或者投资者造
              业交易对方
 整性的承诺                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函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以前,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
                           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在本次交易之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畅通讯不存在关联交
                           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会畅通讯发
                           生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会畅通讯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会畅通讯在业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会畅通讯股
                           东之地位谋求与会畅通讯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会畅通讯及其下属子公司的
                           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与会畅通讯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原则依法签订
                           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畅通讯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
 关于避免与                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
              罗德英、杨
 规范关联交                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
              祖栋、杨芬
 易的承诺函                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会畅通讯
                           及会畅通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本人保证不利用会畅通讯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
                           法转移会畅通讯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会畅通讯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保证不会占用会畅通讯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或要求会畅通讯及
                           其下属子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6、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
                           述承诺而导致会畅通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1-1-1-29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会畅通讯、明日实业及其
                          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会畅通讯、明日实业及其所
                          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会畅通
                          讯、明日实业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
                          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关于避免同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会畅通讯、明日实业及其控
             罗德英、杨   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会畅通讯,
业竞争的承
             祖栋、杨芬   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会畅通讯。
    诺函
                          4、若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会畅通讯、明日实业及其所控制的
                          企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尽快采取适当方
                          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会畅通讯利益的侵害。
                          5、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
                          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会
                          畅通讯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本企业/本人已经依法对明日实业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明日实业股东的情
                          形。
                          2、本企业/本人对所持明日实业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转让
                          所持有的明日实业股权,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明日实业股权权属清晰,不
                          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的纠纷及争议。本企业/
                          本人所持有明日实业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不存在质押、抵押、担保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
关于所持股                冻结、查封、拍卖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
权权属清晰   全体明日实   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任何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股东
无争议的承   业交易对方   协议、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
    诺函                  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
                          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3、本企业/本人保证,明日实业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
                          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
                          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
                          4、本企业/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
                          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1-1-30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企业/本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本声明签署之日前
                          五年,本企业/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也不存
                          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最近五年内,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本企业/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未经
关于不存在                上市公司同意情况下,本企业/本人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
             全体明日实
行政处罚的                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
             业交易对方
  承诺函                  关信息除外。
                          3、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因涉嫌过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仍为认定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企业/本人不存在依
                          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本企业/本人承诺:上述事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企业/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
                          2、前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
                          股份将按照本次交易签署的《明日实业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条款约定分批
                          解除限售。
             罗德英、杨   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企业/本人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祖栋、明日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欣创、杨芬   排。
                          4、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交易
                          认购的甲方新增股份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本人同意按照法律
                          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5、如出现因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会畅通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
                          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股份锁                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时,本人拥有明日实业股权
定期的承诺                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部分,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函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
                          2、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时,本人拥有明日实业股权
                          持续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部分,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
                          3、前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将
                          按照本次交易签署的《明日实业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条款约定分批解除限
               谢永斌     售。
                          4、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
                          甲方新增股份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
                          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6、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会畅通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1-3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
                          2、前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将
                          按照本次交易签署的《明日实业购买资产协议》项下条款约定解除限售。
                          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陈洪军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4、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
                          甲方新增股份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
                          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5、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会畅通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                1、本企业/本人保证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
《关于加强                了保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
与上市公司                内幕交易的情形。
重大资产重                2、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
组相关股票   全体明日实   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异常交易监   业交易对方   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
管的暂行规                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定》第 13                 行规定》第 13 条之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条情形的承                3、如出现因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
    诺                    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企业系深圳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实业”)的主要部门
                          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是为了对明日实业的相关人员
                          进行激励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企业资金均来源于本企业合伙人自有
                          资金的实缴出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及由特定管理
                          人决策和管理的情形。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
关于不属于                分担,合伙协议不存在优先劣后安排、管理费收取等特殊条款。截至本说
私募投资基    明日欣创    明函出具之日,除持有明日实业股份外,本企业未参与其他投资活动,本
  金的说明                企业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综上所述,本企业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
                          金,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有关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
                          投资基金的登记备案程序。

                          1、本次交易前,本人与会畅通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罗德英、杨   2、罗德英与杨祖栋为夫妻关系。罗德英与杨芬为母女关系。杨祖栋与杨芬
             祖栋、杨芬   为父女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罗德英、杨祖
                          栋及杨芬为一致行动人。除前述一致行动关系外,罗德英、杨祖栋及杨芬
                          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无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

                          1、本次交易前,本人/本企业与会畅通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一致行动人                系。
及关联关系
             谢永斌、明   2、明日欣创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谢永斌,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的说明
               日欣创     明日欣创与谢永斌为一致行动人。
                          3、除前述一致行动关系外,本次交易前后,明日欣创及谢永斌与本次交易
                          的其他交易对方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本次交易前,本人与会畅通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陈洪军     2、本次交易前后,本人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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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方                                  主要承诺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1 年内,本人/本企业没有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认
                          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股份)的计划。
                          2、本人/本企业后续如有需要对外负担其他债务、或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认
                          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关于股份质                增持的股份)的安排,本人/本企业将充分考虑相关事项对于本人/本企业向
押计划及相                上市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影响,确保股份补偿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
             全体明日实
关保障措施                3、本人/本企业承诺,除非取得会畅通讯书面同意,本人/本企业在履行完
             业交易对方
安排的承诺                毕本人/本企业与会畅通讯等方共同签署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
    函                    罗德英、杨祖栋、杨芬、谢永斌、陈洪军及深圳市明日欣创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全
                          部补偿义务(如涉及)之前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质押本人/本企业通过本次交
                          易认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由此给会畅通讯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截至本声明函出具之日,除下列诉讼之外,明日实业不存在其他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017 年 9 月 21 日,明日实业因合同纠纷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传
                          票。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粤 0307 民
                          初 17913 号)、《民事起诉状》,原告甘肃三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
                          肃三润”)以明日实业为被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甘肃三润
                          诉称:2015 年 8 月 30 日,明日实业与原告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明日实
                          业授权甘肃三润为“明日 Minrray”系列产品代理经销商,且为“甘肃省乡镇
                          街道平安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唯一授权出货商。授权有效期自合
                          同签订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止。截止 2017 年 4 月,“甘肃省乡镇街道
                          平安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二、三期项目中“明日 Minrray”系列高清摄
                          像机、会议摄像机已由公司另行授权西安景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供应
                          商完成供货,甘肃三润认为明日实业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甘肃三润的
                          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2)请求判
罗德英、杨                令被告赔偿原告全部损失合计 3,780,598.29 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
祖栋就明日                担。
             罗德英、杨
实业涉诉事
               祖栋       2017 年 11 月 6 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粤
项出具的承
                          0307 民初 17913 号)显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
  诺函
                          解除原、被告双方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2)驳回原告
                          甘肃三润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 18,522 元,由原告甘肃三润负
                          担。(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的 15 日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上诉。
                          2018 年 1 月 3 日,甘肃三润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7]粤 0307 民初 17913 号)民事判决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2017]粤 0307 民初 17913 号)第二项,改判被明日实业赔偿甘肃三润
                          全部损失共计 3,780,598.29 元;(2)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明日实业承
                          担。截至本声明函出具之日,上述案件二审尚未开庭。
                          如因本次交易完成日前明日实业的任何诉讼、纠纷事项以及截至本次交易
                          完成日仍在进行中的任何纠纷事项导致明日实业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损害赔偿责任、诉讼费及律师费等),本人将在上述损失实际发生之日
                          起 2 个月内以现金形式对明日实业进行充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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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

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会畅企业管理已出具
《关于对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具体内
容如下: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目前国内最大
的企业级多方通信服务商之一。上市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最优秀的云视频融合
通信服务商”,着力在云视频领域布局,并以开拓垂直行业市场作为拓展云服务
业务的重要手段。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贯彻上述战略的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持有数智源 100%股权及明日实业 100%股权,并将新增视频监控软
件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视频监控系统的集成销售等业务,及信息通讯类摄像机、
广播类摄像机以及工业领域应用摄像机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业
务布局更为完善。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盈
利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会畅企业管理同意上
市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异议。”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会畅企业管理,以及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本公司持有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本人/本公司承诺自本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不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本公
司无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九、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将采取以下安排
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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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公平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本次交易公司已经切实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本次
交易对股价造成波动,交易双方在开始筹划本次交易时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
及时向深交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公司已聘请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
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
提供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
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三)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审议程序。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
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
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交易的
进展情况。

(四)本次交易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本次交易各方同意,标的资产数智源、明日实业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收
益由上市公司享有。过渡期间内数智源运营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导致数
智源净资产减少的,由数智源交易对方按数智源 85.0006%股权交割前各自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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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源股份占持有数智源股份总数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过渡期间
内明日实业运营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导致明日实业净资产减少的,由明
日实业交易对方按明日实业 100%股权交割前各自持有明日实业股份比例以现金
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五)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本公司董事会已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
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大会所作决议
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投
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六)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根据对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的测算,在测算假设
成立的前提下,本次交易完成当年(2018 年),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
每股收益不存在低于上年度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具体测算过
程及主要假设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九、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
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
务上遵循独立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保持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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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独立财务顾问具有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华菁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菁证券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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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报告书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被取消的风险

    1、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
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
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可能,上市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
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2、本次交易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
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条件;此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
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
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
止的可能。

    3、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二)审批及标的资产交割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上述核准为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公司是否能够取得上述核准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另外,为便于本次交易交割,还需履行下述程序:

    1、数智源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明日实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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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程序符合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存在法律障碍,但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
交割进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参考标的公司股权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根据中联评估出具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标的公
司数智源 100%股权的整体评估值为 46,183.84 万元,数智源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 11,450.35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03.34%;标的公司明日实业 100%股
权的整体评估值为 65,289.79 万元,明日实业经审计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1,119.91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87.14%。上述评估均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收益法有利于反应数智源、明日实业的盈利能力,评估结论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
高。

       特提醒投资者,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
行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
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的变化、标
的公司自身的经营决策变动等,均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出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四)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数智源交易对方戴元永、邵卫、颜家晓、博雍一号、苏蓉蓉、东方网力和龙
澜投资承诺,数智源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3,250 万元、4,000 万元、5,000 万
元;明日实业全体交易对方罗德英、杨祖栋、明日欣创、杨芬、谢永斌和陈洪军
承诺,明日实业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5,000 万元、6,000 万元、7,200 万元。

    以上承诺净利润是基于数智源、明日实业目前的经营能力和未来的发展前景
所做出的综合判断,最终能否实现将取决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标的公司的经
营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存在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
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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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绩承诺履约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综合考虑了数智源、明日实业的业绩实现风险、业绩
补偿可实现性、业绩承诺期间以及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等各方面因素,并经上市
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协商后,确定了现金及股份对价的支付安排及锁定方案,并
分别与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业绩
承诺协议》。尽管约定的履约保障措施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降低收购风险,但仍可能存在数智源、明日实业在业绩承诺期内
无法实现承诺业绩,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处于锁定状态的股
份数量少于应补偿股份数量,或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无法履
行现金补偿的情形,从而导致业绩补偿承诺难以兑现的违约风险。

(六)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而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未来每
年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较其可辨认净资产增值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会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依据《备考报告》模拟测算显示,本次交易后,上市
公司确认商誉约为 89,032.81 万元。若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情况恶化,实际盈利
水平显著低于预期,则本次重组所形成的商誉将有可能会进行减值处理,从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七)未编制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交易未编制
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报告。提请广大投资者基于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中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未来
发展前景的分析,结合公司披露的其他信息或资料,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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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配套资金不足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3,546.63 万元,配套募集资金将用于向交易对方支付
现金对价和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

    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因素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并足
额募集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不足,则上
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支出,以推进本次
交易,但可能对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及时支付造成不利影响。

(九)公司治理及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内部管理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两家子公司,管理、协调和信息披
露工作量及工作难度有所增加。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若上市公司不能加强合规
管理,则可能面临公司治理失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数智源、明日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
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将新增视频监控软件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视频监控系统的集
成销售等业务及信息通讯类摄像机、广播类摄像机以及工业领域应用摄像机产品
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规模及业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由于上
市公司与数智源、明日实业的业务分属不同的细分行业,在各自发展过程中形成
了自身独特的业务体系、管理模式、组织架构和企业文化,上市公司与数智源、
明日实业能否在业务、财务及人员等方面有效整合、充分发挥协调效应,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整合风险。此外,若上市公司在业务拓展
及运营方面,不能根据各项业务特点,有效的满足各项业务的发展需要,将可能
导致部分业务发展受限,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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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智源的经营风险

(一)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数智源的营业收入存在各季度分布不均衡的特点,主要是因为其客户为海
关、教育系统、机场等政府机关及大型国企,该类客户的采购一般遵守较为严格
的预算管理制度,通常在每年上半年制定投资计划,然后经方案审查、立项批复、
请购批复、招投标、合同签订等严格的程序确定供应商,具体实施阶段主要集中
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收入季节性波动的特征一方面会对数智源财务状况的持续稳定产生不利影
响;另一方面导致其业绩在不同季节之间产生较大差异,前三季度的盈利能力较
差,从而影响投资者对其价值的判断。

(二)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数智源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258.17 万元、7,515.93 万元及
5,040.70 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47.15%、44.81%及 43.84%,占资产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5.59%、44.22%及 43.14%。虽然数智源客户以政府机关、上
市公司等为主,信誉度较好,但仍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导致坏账损失增
加和短期偿债能力下降等风险,从而对数智源的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三)核心人才流失风险

    数智源主要从事视频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业务,在行业内
有多年工作经验、既熟悉视频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又对客户所在领域具有较深理
解的人才尤为稀缺,是数智源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是保持和提升公
司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数智源的核心人员的稳定性是决定标的公司经营发展
稳定性的重要因素,如核心人员发生重大变动,造成人才流失,将可能对数智源
的业务稳定性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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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数智源所处视频处理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而且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吸引
了众多企业参与。目前国内已经发展出了多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如海
康威视、大华股份、东方网力、苏州科达等大型企业,其具有从硬件设备到软件
应用的完整解决方案。与大型企业相比,数智源在传统视频监控领域缺少足够的
竞争力。因此,数智源将自身定位为视频应用服务商,侧重视频融合、视频智能
处理等软件开发细分市场,结合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在传统视频监控系统基础
上,在政府、教育等领域挖掘视频的深度应用,拓展视频监控系统的适用范围,
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使用体验。但未来如果行业内大型厂商进军上述细分市场,
存在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的风险,导致数智源产品价格下跌、毛利率下降,影响
其盈利能力。

(五)技术更新换代风险

    数智源所属的视频大数据融合应用集成及平台软件开发行业属于典型的技
术密集型行业,综合拥有了模式识别、视音频编解码算法、视音频处理、智能分
析等多种计算机信息技术,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产品性能和用户体验,是行
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点。且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生命周期短、更新换代较快等
特点。行业技术水平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内企业不断投入大量资金用
于技术研发,已有技术不断成熟、改进,新的技术方案不断涌现,随着市场竞争
的加剧,若数智源因研发投入不足、技术方向出现偏差等因素而失去技术优势,
其竞争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的风险

    2018 年 1-6 月、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数智源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25.91 万元、-1,015.93 万元、及-279.18 万元,数智源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主
要原因为客户的账期较长、收入季节性特点以及数智源正处于业务发展期。虽然
数智源经过多年的积累及股东增资,现金流较为充裕,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银行存款分别为 4,420.98 万元,4,576.79 万元及 990.12 万元,但
若出现回款大规模迟滞,甚至无法收回,可能会对数智源的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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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三、明日实业的经营风险

(一)核心技术替代的风险

    随着市场对产品要求的不断提高,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
断加快,对专业技术吸收、优化、创新和应用能力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新产品开
发需要融合对技术深刻的认识和行业应用经验的积累,否则难以开发出性能优越
的产品。未来明日实业可能由于研发投入不够、技术人员缺乏和流失等原因,影
响公司技术更新和改进的能力,导致明日实业的产品无法顺应市场需要,制约公
司的发展。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明日实业所处行业对技术人员要求较高,核心技术人员对明日实业业务的发
展起着关键作用,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明日实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目前,
明日实业已经建成较高素质的技术人员队伍,为其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历
史上明日实业较少发生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情况,但是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
竞争对手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必将加剧。一旦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明日实业核
心技术人员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将可能削弱明日实业的竞争优势,给明日实业的
生产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
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如果明日实业现所享受的退税政策发
生变动,将对明日实业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明日实业 2012 年 11 月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
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F201544200160),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2015 年 11 月,明日实业通过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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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18 年 11 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 号)有关
规定,明日实业自 2012 年度起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明日实业已于 2018
年 7 月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但如果 2018 年 11 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无法
通过复审,明日实业将不能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收优惠,可能会对其经营成果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明日实
业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5,146.42 万元、4,645.07 万元及
3,270.47 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3.28%、31.41%及 25.07%,占资
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1.91%、30.21%及 24.21%。明日实业应收账款金额呈上升
趋势。虽然明日实业的客户多为行业知名的企业,信誉度良好且坏账风险较低,
但一旦发生坏账或是回款推迟,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进而对明日实业生产经营
带来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明日实业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应量及汇率
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明日实业的市场策略制定和实施带来不确定性,同时
影响明日实业的成本控制,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六)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明日实业境外销售收入逐年递增。外销业务主要通过外币结算,汇
率的波动将会影响明日实业的销售收入和经营业绩。此外,汇率大幅波动也将同
时影响明日实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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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
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具备
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
作为公司最终目标,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积极拓展市场,提高盈利水
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公司带来不利
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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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声明................................................................................................................................... 1
交易对方声明................................................................................................................................... 2
中介机构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4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1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2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3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3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16
       七、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18
       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
       持计划..................................................................................................................................... 34
       九、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 34
       十、独立财务顾问具有保荐机构资格 ................................................................................. 37
重大风险提示................................................................................................................................. 38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8
       二、数智源的经营风险 ......................................................................................................... 42
       三、明日实业的经营风险 ..................................................................................................... 44
       四、其他风险 ......................................................................................................................... 45
目 录 .............................................................................................................................................. 47
释 义 .............................................................................................................................................. 49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56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56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60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61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63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77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79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79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80




                                                                    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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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备查文件......................................................................................................................... 83
   一、备查文件 ......................................................................................................................... 83
   二、备查文件地点 ................................................................................................................. 83
   三、查阅地址 .........................................................................................................................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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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释义

重组报告书、本报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书、报告书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会畅通讯、上市公司、
                         指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会畅有限                 指    上海会畅通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会畅企业管理             指    上海会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数智源                   指    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智源有限               指    北京数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数智源前身)

盈开科技                 指    北京盈开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数智源               指    苏州数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数智源               指    山西数智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云图                 指    北京云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数智源             指    内蒙古数智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数智源               指    江苏数智源科技有限公司

博雍一号                 指    深圳博雍一号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誉美中和                 指    堆龙德庆誉美中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晟文投资                 指    共青城晟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网力                 指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誉美中和二期             指    共青城誉美中和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龙澜投资                 指    上海龙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共青城添赢               指    共青城添赢中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明日实业                 指    深圳市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明日有限                 指    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公司(明日实业前身)

明日欣创                 指    深圳市明日欣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明日融创                 指    深圳市明日融创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会畅通讯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数智源 85.0006%股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份及明日实业 100%股份,并向不超过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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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畅通讯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数智源 85.0006%股
本次收购                 指
                               份及明日实业 100%股份

                               上市公司向本次收购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股份对
本次发行                 指
                               价的行为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募集配套资金             指
                               套资金的行为

交易对方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本次收购交易对方         指    数智源交易对方及明日实业交易对方

                               戴元永、邵卫、颜家晓、博雍一号、誉美中和、晟文投资、
数智源交易对方           指    苏蓉蓉、东方网力、张敬庭、誉美中和二期、龙澜投资、
                               共青城添赢

                               戴元永、邵卫、颜家晓、博雍一号、苏蓉蓉、东方网力、
数智源业绩补偿方         指
                               龙澜投资

明日实业交易对方、明
                         指    罗德英、杨祖栋、明日欣创、杨芬、谢永斌、陈洪军
日实业业绩补偿方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数智源 85.0006%股权及明日实业 100%股权

标的公司                 指    数智源及明日实业

                               数智源 85.0006%股份交易价格及明日实业 100%股份交易
交易价格                 指
                               价格

数智源交易价格           指    数智源 85.0006%股份交易价格

明日实业交易价格         指    明日实业 100%股份交易价格

                               《数智源购买资产协议》、《明日实业购买资产协议》及《明
《购买资产协议》         指
                               日实业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

《数智源购买资产协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戴元永等关于北京数智源
                         指
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明日实业购买资产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罗德英等关于深圳市明日
                         指
协议》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罗德英等关于深圳市明日
《明日实业购买资产
                         指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
协议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明日实业购买资产             《明日实业购买资产协议》及《明日实业购买资产协议的
                         指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协议》         指    《数智源业绩承诺协议》及《明日实业业绩承诺协议》

《数智源业绩承诺协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是与戴元永等关于北京数智
                         指
议》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明日实业业绩承诺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是与罗德英等关于深圳市明
                         指
协议》                         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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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基准日、审计基准
                         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日、评估基准日

股权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的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

                               交易基准日(不包括交易基准日当日)至股权交割日(包
过渡期间                 指
                               括股权交割日当日)期间

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       指    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若股权交割日推迟至 2018 年
盈利补偿期/业绩承诺
                         指    12 月 31 日之后,则相应顺延为 2019 年、2020 年、2021
期
                               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发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
《适用意见第 12 号》     指    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8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格式准则第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
《问题与解答》           指
                               关问题与解答》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转系统、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华菁证
                         指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券

律师、法律顾问、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大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会计师

评估师、评估机构、中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联评估




                                        1-1-1-51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华菁证券出具的《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德恒律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会畅通讯
《法律意见书》           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审字[2018]009946 号《北京数智源
《数智源审计报告》       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审字[2018]0010003 号《深圳市明日
《明日实业审计报告》     指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636 号《上海会畅
《数智源评估报告》       指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说明文件

                               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1718 号《上海会畅通
《明日实业评估报告》     指    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明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说明文件

                               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核字[2018]004367 号《上海会畅通
《备考审阅报告》         指
                               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其他相关法人主体简称

兴证资本                 指    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比邻前进                 指    比邻前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德晖景远             指    上海德晖景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润深国-和阳常青        指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阳常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深国-顶秀雄楚        指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顶秀雄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网力有限                 指    北京东方网力科技有限公司(东方网力前身)

锦绣 1 号股权投资基            锦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锦绣 1 号股权投资基
                         指
金                             金

北京云图                 指    北京云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锦绣中和                 指    锦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锦绣太和                 指    锦绣太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明日软件                 指    深圳市明日软件有限公司

明日香港                 指    香港明日实业有限公司




                                        1-1-1-52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视联动力                 指    北京视联动力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星网智慧                 指    福建星网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维海德                   指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特尔                   指    英特尔公司,美国一家主要研制 CPU 处理器的公司

三星电子                 指    三星电子公司,韩国主要的电子工业企业

                               美国德州仪器公司,世界上较大的模拟电路技术部件制造
德州仪器                 指
                               商,全球领先的半导体跨国公司

东芝半导体               指    东芝公司,日本较大的半导体制造商

                               高通公司,美国一家专注于全球 3G、4G 与下一代无线技
高通                     指
                               术的企业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索尼公司,日本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
索尼                     指
                               是世界最大的电子产品制造商之一

                               松下公司,日本的一个跨国性公司,产品涉及家电、数码
松下                     指
                               视听电子、办公产品、航空等诸多领域

奥林巴斯                 指    奥林巴斯公司,世界精密光学技术的代表企业之一

腾龙光学                 指    腾龙光学(上海)有限公司

舜宇光学                 指    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海康威视                 指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股份                 指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科达                 指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平股份                 指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指    美国一家提供语音、视频、数据和 Web 多媒体协作应用的
Polycom
                               跨国企业

Clearone                 指    美国一家专门提供音频、视频和网络会议产品的通讯公司

IHS                      指    IHS Markit,美国一家调研公司

a&s                      指    安防知识网

三、专业术语

                               视频监控是安全防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前端摄像
视频监控                 指
                               机、传输线缆、视频监控平台

                               视频融合技术指将一个或多个由视频采集设备采集的关于
视频融合                 指    某场景或模型的图像序列视频与一个与之相关的虚拟场景
                               加以融合,以生成一个新的关于此场景的虚拟场景或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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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于监控视频中出现的目标对象进行分类为人、车、物、
视频结构化               指    行为、事件等不同类别,对目标进行轨迹提取,再对目标
                               进行细节特征提取

                               一种音频接口头,专为电容麦等高端话筒服务。卡侬头分
卡侬头                   指    为两芯、三芯、四芯、大三芯等种类,可以通过 48v 的换
                               相电源或话放把声音正常输入到电脑上

                               SDK 是英文 Software Development Kit(软件开发工具包)
SDK                      指    的缩写,广义上指辅助开发某一类软件的相关文档、范例
                               和工具的集合

                               ISP 是英文 Image Signal Processing (图像信号处理)的缩
ISP                      指    写,主要指对前端图像传感器输出信号处理的单元进行处
                               理

                               VCM 是英文 Voice Coil Motor(音圈马达)的缩写,是一种
                               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的装置,并实现直线型及有限摆角的
VCM                      指
                               运动。利用来自永久磁钢的磁场与通电线圈导体产生的磁
                               场中磁极间的相互作用产生有规律的运动的装置

                               POE 是英文 Power Over Ethernet(基于局域网的供电系统)
                               的缩写,指的是在现有的以太网布线基础架构不作任何改
POE                      指    动的情况下,在为一些基于 IP 的终端(如 IP 电话机、无线
                               局域网接入点 AP、网络摄像机等)传输数据信号的同时,
                               还能为此类设备提供直流供电的技术

                               PCB 指印制电路板,是提供电子元器件线路连接的支撑
PCB\PCBA                 指
                               体;PCBA 指已完成元器件贴装的印制电路板

                               ODM 是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
                               的缩写,ODM 是指某制造商设计出某产品后,在某些情况
                               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企业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
ODM                      指
                               来进行生产,或者稍微修改一下设计来生产。这样可以使
                               其他厂商减少自己研制的时间。承接设计制造业务的制造
                               商被称为 ODM 厂商,其生产出来的产品就是 ODM 产品

                               OEM 是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的缩写,俗称代工
                               (生产),基本含义为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
                               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
OEM                      指
                               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
                               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之后将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
                               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

                               QoS 是 Quality of Service(服务质量)的缩写,指一个网络
                               能够利用各种基础技术,为指定的网络通信提供更好的服
QoS                      指
                               务能力, 是网络的一种安全机制,是用来解决网络延迟和阻
                               塞等问题的一种技术

                               RTPM 是 Real Time Messaging Protocol(实时消息传输协议)
                               的缩写,是一种设计用来进行实时数据通信的网络协议,
RTMP                     指
                               主要用来在 Flash/AIR 平台和支持 RTMP 协议的流媒体/交
                               互服务器之间进行音视频和数据通信




                                        1-1-1-5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FCC 认证是电子电器类产品出口美国的强制性认证。FCC
                                全称是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中文为美国联
FCC 认证                  指
                                邦通信委员会。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
                                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 FCC 的认可

                                RoHS 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
                                《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 2006 年
                                7 月 1 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
RoHS 认证                 指
                                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
                                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
                                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共 6 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
                                量不能超过 0.1%

                                CE(CONFORMITE EUROP EENNE)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
                                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在欧盟市场 CE
                                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
CE 认证                   指    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
                                就必须加贴 CE 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
                                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
                                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CC 认证是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的缩写,中文全
                                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
CCC 认证                  指    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
                                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CCC 认证不是质量标志,
                                而是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Multipoint Control Unit,即多点控制单元,是用来处理多方
MCU                       指
                                信息流并控制多个用户相互通信的关键设备

                                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共享的软
云计算                    指    硬件资源和信息可以按需提供给网络上的计算机和其他设
                                备

                                是由第三方组织建立并管理的,且面向一般公众或大型产
公有云                    指    业集体使用的云端基础设施,采用租借方式向客户提供数
                                据服务

                                H.264 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信联盟(ITU)
H.264                     指
                                共同提出的视频编码标准

                                H.265 标准围绕 H.264 标准,保留原来的某些技术,同时对
H.265                     指    部分技术加以改进。新技术使用先进的技术用以改善码流、
                                编码质量、延时和算法复杂度之间的关系

注:本报告书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汇总数据的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1-1-1-55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最优秀的云视频融合通信服务商”

1、上市公司在国内多方通信服务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根据 Wainhouse Research 发布的研究报告,2017 年中国语音会议市场收入前
五名分别为中国电信、会畅通讯、中国联通、全时商务、中国移动1;2017 年中
国网络会议市场收入前五名分别为会畅通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全时商务、
思科2,会畅通讯在国内多方通信服务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2、上市公司以云视频融合通信业务作为重点战略布局方向

       在巩固及提升现有领先地位的同时,上市公司拟进一步拓展云视频融合通信
业务,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人类从外界接收的各种信息中,80%通过视觉获得,人类视觉输入带宽约为
2Gbps,而通过中速语音沟通所传递的信息量约为 200 字/分钟。视频作为人类交
流的辅助工具,可以作为语音的补充,传递诸多丰富多彩的信息,提升沟通体验,
具备广泛的应用前景。随着技术进步、成本降低,视频通讯的应用前景非常广泛。

       与语音会议服务相比,视频会议和网络会议服务的优势在于为客户提供更多
形式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包括视频交流、适时分享和展示文档等,为客户提
供更为良好的沟通体验。云视频在各类视频通讯解决方案中,具有部署便利、搭
建成本低、网络和设备适配性强、操作便捷等诸多优势,代表了视频技术发展的
方向。




1   Wainhouse Research, 2017 Asia Pacific Audio Conferencing Services Market Sizing & 5-Year Forecas


2   Wainhouse Research, 2017 Asia Pacific Personal Web-based Conferencing Services Market Sizing &


5-Year Fore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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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技术进步和新经济业态不断涌现,出现了协同办公、在线培训、远程
医疗、远程教育等诸多细分行业和垂直应用场景,使云视频融合通信技术可以突
破原有的单一会议场景,服务于更多垂直应用领域,同时云视频融合通信技术也
在应急指挥、城市安防等领域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公司基于在网络和视频会议通讯的技术积累,深耕云视频融合通信业务,不
断拓展云视频垂直行业应用市场,符合市场发展趋势,契合公司自身禀赋。

3、公司贯彻内生式成长与外延式扩张相结合的增长策略

    为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将坚决贯彻内生式成长与外
延式扩张相结合的策略。

    内生式成长主要通过提高公司管理能力、管理效率、业务水平,提升现有业
务人员素质、增强公司竞争力的方式实现。外延式扩张主要通过并购产业链上下
游和相关行业具有独特业务优势和竞争实力、能够和公司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的标的公司的方式实现。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1、数智源

    近年来,随着安防应用的社会化、民用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与医疗、教育、
安全生产等各个领域的交融发展,视频应用范围逐渐拓宽。随着视频基础设施建
设的不断投入,传统利用人工方式对视频系统进行管理及信息识别的成本快速上
升,利用智能系统集中管理众多终端设备及进行视频信息大数据分析是大势所
趋。

    (1)视频管理:随着视频前端设备安装普及率提高及“互联网+”概念的快速
推进,视频服务经历了从初期的系统设备安装、运维到今天的视频应用需求全方
位管理运营的发展阶段。在基本视频运营服务基础上,用户需求逐渐提升至定向
发布、信息分析、信息汇聚等方面;(2)视频大数据分析:视频大数据分析是指
利用信息结构化技术提取视频中事物的属性后,对视频进行智能分析的过程。视
频大数据分析的应用领域很广:在安全领域,公安部门可利用视频结构化信息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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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以人、车、物为重点关注目标的视频图像信息线索;在教育行业,特级教师课
程视频经过结构化处理后,学生可根据薄弱点按需学习;在连锁行业,商场的监
控视频结构化处理后,可从中提取客流量、消费者性别等信息,提高商户对消费
者的了解。

2、明日实业

    视频会议市场目前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和教育、医疗、金融等行业的大型机
构。我国政府部门使用视频会议的用户比例较高,重点行业机构的使用比例也不
断提高。另外,广大中小企业将是视频会议行业发展新的增长点。随着视频会议
系统购置及使用成本的降低,企业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经营效益要求的不断提
高,中小企业用视频会议系统的数量将呈现较明显增长态势。

    近几年,主要受二、三线城市市场全面铺开的带动,中国视频会议市场增速
较快,中国成为全球视频会议市场规模最大、发展最迅速的地区之一。根据 IDC
预测,2018 年中国视频会议市场规模将达 4.9 亿美元,市场前景广阔。信息通信
类摄像机作为视频会议的关键终端设备,是视频会议进行图像实时收集、处理、
传输与远距离显示的核心环节。视频会议市场的蓬勃发展,将直接带动视频会议
摄像机市场的繁荣。

(三)标的公司在细分领域中竞争优势突出

1、数智源

    数智源主营业务为向政府、教育、智慧城市等行业客户提供视频融合、视频
智能处理、视频大数据等视频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数智源的核心技术涵盖视频融
合、数据可视化、视频结构化、视频大数据分析及计算机视觉等领域,可向用户
提供从视频捕获、平台互联、智能检测、智能分析、结构化主题存储、视频大数
据分析、数据可视化展现系统等完整解决方案。

    数智源的主要产品可分为视频监控产品体系、智慧教育产品体系两大类。 1)
视频监控产品体系以综合视频管理平台为基础,以智能化为方向,涵盖视频质量
诊断、视频结构化处理、智能视频分析、视频大数据、多媒体应急指挥等基础产
品领域;(2)智慧教育产品体系包括智慧校园基础平台、教育资源管理平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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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学习平台、教研备课平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等多项应用,在教育管理公共
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数智源
在教育行业已完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两个资金密集型领域信息化建设的布局。

2、明日实业

    明日实业主要从事信息通信类摄像机、视频会议一体化终端的研究、开发、
生产和销售。明日实业的主要技术包括曝光动态控制算法、ISP 算法、图像聚焦
技术、图像智能处理技术、低噪音高信噪比技术、低功耗休眠技术等。明日实业
始终坚持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研发方向,在信息通信类摄像机细分领域积
累了丰富研发和制造经验。明日实业的专业研发团队由博士、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组成,对摄像机领域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

    明日实业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政务系统、网络教育、远程医疗以及会议办公等
领域,对上述行业应用场景的图像采集、优化和应用需求较为理解,拥有丰富的
垂直行业服务经验。

(四)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我国现阶段的宏观环境有利于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一方面,我国宏观经
济处于转型调整期,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整合的高效手
段;另一方面,实体企业融资成本偏高,优质的中小企业需要通过融入资本市场
来解决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因此,上市公司凭借自身优势进行产业并购,
能够实现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双赢的局面。

    2010 年至今,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
[2010]27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
[2014]14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意
见鼓励企业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进行兼并重组。上市公司将抓住这一有利的市场及
政策机遇,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并购融资功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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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完善上市公司云视频融合通信领域业务布局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最优秀的云视频融合通信服务商”,贯彻内生式成长与
外延式扩张相结合的增长策略。在深挖自身能力,加强技术研发的同时,公司需
要完善技术解决方案能力,以及不断拓展对垂直应用行业和场景的覆盖。

       数智源在视频处理方面具有较强的软件技术积累,并于 2016 年推出了“视频
会商系统”,为客户的云视频会议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其在视频领域的软件能
力积累,将为上市公司开拓云视频业务提供较强的支持。明日实业的主要产品为
信息通信类摄像机及视频会议一体化终端,属于视频会议的关键终端设备,对上
市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补充,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产品和服务能力。

    数智源和明日实业基于其各自的经营特点,历史上均开拓和积累了若干优势
细分市场,积累了对细分行业及其特定应用场景的服务经验和解决方案提供能
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沿垂直行业不断深耕市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数智源及明日实业可以共享研发成果,将三方
的优势技术应用至更广泛的领域,进一步提升技术实力。同时,数智源及明日实
业纳入上市公司平台后,融资能力增强将为提升其研发实力提供有力的资金支
持。

(二)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数智源及明日实业的终端客户覆盖海关、国检、教育、公安等各行业,其中
政府客户占多数,而上市公司专注于开发世界 500 强、中国企业 500 强、中国民
营企业 500 强等企业服务市场。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整合三方的客户资源,
共同开发客户,在市场开拓、客户资源共享等方面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形成集团
作战,争取更为广阔、优质的市场资源,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数智源所交付的项目需要采购会议用摄像机作为硬件,其与明日实业有一定
的上下游关系,二者可以发挥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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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购优质资产,提升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数智源及明日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收入及利润规模都将得以提升。根据利
润补偿方作出的承诺,数智源与明日实业 2018 年至 2020 年合计的承诺净利润不
低于 8,250 万元、10,000 万元、12,200 万元。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业
绩增长点,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未来整体盈利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
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实施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1、上市公司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
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交易对方博雍一号、誉美中和、晟文投资、
东方网力、誉美中和二期、龙澜投资、共青城添赢及明日欣创均已履行内部决策
程序,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3、数智源的决策过程

    2018 年 4 月 20 日,数智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同意本次交易的议案,以及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变更
公司形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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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5 月 11 日,数智源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本
次交易的议案,以及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变更公司形
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明日实业的决策过程

    2018 年 4 月 20 日,明日实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同意本次交易及变更公司形式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5 月 5 日,明日实业召开 2018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同意本次交易及变更公司形式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上述核准为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公司是否能够取得上述核准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另外,为便于本次交易交割,还需履行下述程序:

    1、数智源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明日实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程序符合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存在法律障碍,但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
交割进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数智源终止挂牌安排

    1、数智源终止挂牌事宜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10 月 15 日,数智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申请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以及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办
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 年 11 月 2 日,数智源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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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以及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
办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 年 11 月 7 日,数智源向股转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

    2、数智源未来终止挂牌工作安排

    未来,数智源本次终止挂牌工作仍待股转公司审核批准。截至本报告书出
具日,数智源尚未收到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的批复文件。

    数智源履行针对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
意见稿)》等法律法规,相关流程合法有效。数智源终止挂牌的工作安排符合的
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数智源本次终止挂牌已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及未来的工作安
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终止关牌工作的的实施不存在法
律障碍。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戴元永
等 5 名自然人以及博雍一号等 7 家机构合计持有的数智源 85.0006%的股权,以
及罗德英等 5 名自然人以及明日欣创 1 家机构合计持有的明日实业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数智源、明日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3,546.63 万元,不超过本次收购股份对价的 100%;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132,409,800 股的
20%,即 26,481,960 股。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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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数智源 85.0006%股权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戴元永、邵卫、颜家晓、苏蓉
蓉、张敬庭 5 名自然人,及博雍一号、誉美中和、晟文投资、东方网力、誉美中
和二期、龙澜投资、共青城添赢 7 家机构合计持有的数智源 85.0006%的股权。
数智源 85.000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9,227.79 万元。

    依据《数智源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鉴于本次数智源交易对方承担业绩承诺的金额及风险不
同,根据风险与收益相配比的原则,在不影响交易对价总额的前提下,数智源全
体交易对方通过自主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差别化定价。具体安排如下:

    (1)交易对方誉美中和、晟文投资、张敬庭、誉美中和二期、共青城添赢
具有较高的退出变现意愿,交易对价全部为现金对价,且不承担数智源未来的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因此,誉美中和、晟文投资、张敬庭、誉美中和二期、共青城
添赢的本次交易对价分别为 2,439.78 万元、1,105.90 万元、488.36 万元、310.04
万元、206.69 万元。

    (2)交易对方戴元永、苏蓉蓉作为数智源核心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数智源
本次交易后的日常运营,对数智源业绩承诺的实现负有最直接的责任;此外,戴
元永、苏蓉蓉除承担按其持有数智源股份比例应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外,还
将按其持有数智源股份占二人合计持有数智源股份的比例分担誉美中和、晟文投
资、张敬庭、誉美中和二期、共青城添赢未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因此,戴
元永、苏蓉蓉的本次交易对价分别为 19,967.54 万元、1,325.25 万元。

    (3)交易对方邵卫、颜家晓、博雍一号、东方网力、龙澜投资愿意接受股
份对价加现金对价的支付方式,并按其各自持有数智源股份比例承担相应的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因此,邵卫、颜家晓、博雍一号、东方网力、龙澜投资本次交易
的交易对价分别为 5,533.74 万元、3,660.17 万元、3,222.59 万元、645.19 万元、
322.53 万元。

    根据上述对价计算,本次交易,数智源交易对方的对价总额为 39,227.7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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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与本次交易数智源 85.0006%股份确定的交易价格 39,227.79 万元一致。上述
差异化定价为上述各方通过自主协商确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对方之间的利益调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数智源交易对方获得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序                    持有数智源                                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作价
 号                    股权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拟发行股数

 1    戴元永             40.4012%     19,967.54     8,297.89    11,669.65       6,380,346

 2    邵卫               12.1620%       5,533.74    2,213.50     3,320.24       1,815,332

 3    颜家晓             8.0443%        3,660.17    1,464.07     2,196.10       1,200,711

 4    博雍一号           7.0826%        3,222.59    3,222.59            -                 -

 5    誉美中和           6.7027%        2,439.78    2,439.78            -                 -

 6    晟文投资           3.0382%        1,105.90    1,105.90            -                 -

 7    苏蓉蓉             2.6815%        1,325.25      550.73      774.52         423,466

 8    东方网力           1.4180%         645.19       258.08      387.12          211,654

 9    张敬庭             1.3416%         488.36       488.36            -                 -

 10   誉美中和二期       0.8518%         310.04       310.04            -                 -

 11   龙澜投资           0.7089%         322.53       129.01      193.52         105,806

 12   共青城添赢         0.5678%         206.69       206.69            -                 -

         合计           85.0006%      39,227.79    20,686.63    18,541.15      10,137,315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明日实业 100%股权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罗德英、杨祖栋、杨芬、谢永
斌、陈洪军 5 名自然人,及明日欣创 1 家机构合计持有的明日实业 100%的股权。
明日实业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6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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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明日实业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鉴于明日实业交易对方全部按其持有明
日实业股份比例承担相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本次交易,明日实业交易对方获
得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序                    持有明日实                                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作价
 号                    业股权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拟发行股数

 1    罗德英             48.9050%     31,788.25     9,536.48    22,251.78      12,166,088

 2    杨祖栋             20.7021%     13,456.37     4,036.91     9,419.46       5,150,057

 3    明日欣创           9.9910%       6,494.15     1,948.25     4,545.91       2,485,459

 4    杨芬               9.0009%       5,850.59     1,755.18     4,095.41       2,239,152

 5    谢永斌             6.0005%       3,900.33     1,170.10     2,730.23       1,492,743

 6    陈洪军             5.4005%       3,510.33     1,053.10     2,457.23       1,343,481

         合计           100.0000%     65,000.00    19,500.00    45,500.00      24,876,98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金额预计不超过 43,546.63 万元,占本次收购股份对价的比例为
68.00%,不超过本次收购股份对价的 100%;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132,409,800 股的 20%,即 26,481,960 股。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不超过 40,186.63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收购的
现金对价,剩余不超过 3,360.00 万元用于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足,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以本次收购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收购
的实施。

(三)标的资产估值和作价情况

1、数智源 85.0006%股权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中联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数智源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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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数
智源评估报告》,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数智源 100%股权按照收
益法评估的评估结果为 46,183.84 万元,对应数智源 85.0006%股权的评估值约为
39,256.54 万元。在此评估值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数智源 85.0006%
股权交易价格为 39,227.79 万元。

     根据数智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数智源 100%股权的评
估值及溢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收益法
   标的公司         母公司净资产
                                          评估结果             增值额              增值率

    数智源             11,450.35           46,183.84          34,733.49           303.34%

注:以上表格中,数智源的净资产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非合并口径母公司的净资产。


2、明日实业 100%股权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中联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明日实业 100%股权进行了评
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
《明日实业评估报告》,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明日实业 100%股
权按照收益法评估的评估结果为 65,289.79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明
日实业 100%股权作价确定为 65,000.00 万元。

     根据明日实业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明日实业 100%股权
的评估值及溢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收益法
   标的公司             净资产
                                          评估结果             增值额              增值率

   明日实业            11,119.91           65,289.79          54,169.88           487.14%


     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及其评估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交易
标的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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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数量和锁定期

1、本次收购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数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收购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并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收购向交
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33.0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

    若定价基准日至本次收购发行日期间本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56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 股。根据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的《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18-063 号),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本次收购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在公司 2017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调整为 18.29 元/股。

    根据本次交易作价及上述发行股份价格,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拟向本次收购交
易对方发行股份共计 35,014,295 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
的发行数量为准。定价基准日至本次收购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数量

    根据《发行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要求》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并购重组定价等相关事项的解答》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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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配套募集资金发行期的首日。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发行期首日至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3、本次收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数智源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数智源交易对方签署的《数智源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
次交易明日实业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1)交易对方戴元永、颜家晓、苏蓉蓉、东方网力、龙澜投资通过本次交易
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交易对方邵卫以其持有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标的资产,认购上市公司
新增股份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以其持有权益时间不
足 12 个月的标的资产,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上述数
智源交易对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约定。

    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上述数智源交易对方通过本次
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限售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上述数智源交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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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均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2)明日实业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明日实业交易对方签署的《明日实业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明日实业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1)交易对方陈洪军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自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交易对方谢永斌通过其持有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标的资产认购甲方新
增股份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以其持有权益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标的资产认购甲方新增股份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3)交易对方罗德英、杨祖栋、杨芬、明日欣创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
市公司新增股份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上述明
日实业交易对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约定。

    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上述明日实业交易对方通过本
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限售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上述明日实业交
易对方均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4、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根据《发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证监会最新监管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
特定投资者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股份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

    特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根据上述规定解禁后,股份减
持还应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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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绩补偿及奖励方案

1、数智源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方案

    2018 年 4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与数智源交易对方戴元永、邵卫、颜家晓、博
雍一号、苏蓉蓉、东方网力及龙澜投资签署了《数智源业绩承诺协议》,协议关
于业绩承诺补偿与业绩奖励相关安排约定如下:

(1)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戴元永、邵卫、颜家晓、博雍一号、苏蓉蓉、东方网力、龙澜投资将作为本
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承诺数智源在业绩承诺期内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250 万元、4,000 万元及 5,000
万元。

    若数智源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一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90%的、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二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90%的、
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三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100%的,则数智
源业绩补偿方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数智源业绩补偿方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进
行补偿,若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低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时,不足部分数智源业绩补偿方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数智源业绩补偿方同意,当期应补偿金额分担比例如下表所示:

               业绩承诺人                             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承担比例

                 戴元永                                           61.3233%

                  邵卫                                            14.3082%

                 颜家晓                                            9.4638%

                博雍一号                                           8.3324%

                 苏蓉蓉                                            4.0701%

                东方网力                                           1.6682%

                龙澜投资                                           0.8340%

                  合计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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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
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根据《减值测试报告》
确定的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数智源业绩补偿方已累计支付的补偿金额,则数
智源业绩补偿方应另外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在发生资产减值补偿时,由数智源业绩补偿方优先以其持有的会畅通讯的股
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持有的会畅通讯的股份数量少于减
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量,则数智源业绩补偿方以现金方式再进行补偿。

    数智源业绩补偿方同意并确认,减值测试补偿金额由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按照
截至《数智源业绩承诺协议》签署日数智源业绩补偿方各自持有数智源股份数量
占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持有数智源股份数量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3)业绩奖励安排

    依据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若数智源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
现净利润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同意按照数智源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
现净利润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的 30%作为奖励对价支付给数智源业
绩补偿方,奖励对价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交易数智源 85.0006%股权交易价格的
20%。

    关于数智源业绩补偿、减值测试及业绩奖励的具体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
七章/二/(一)《数智源业绩承诺协议》的主要内容”。

2、明日实业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方案

    2018 年 4 月 19 日,上市公司与明日实业全体交易对方罗德英、杨祖栋、明
日欣创、杨芬、谢永斌及陈洪军签署了《明日实业业绩承诺协议》,协议关于业
绩承诺补偿与业绩奖励相关安排约定如下:

(1)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明日实业交易对方将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承诺
明日实业在业绩承诺期内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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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 5,000 万元、6,000 万元及 7,200 万元。

    若明日实业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一年末累计考核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90%的、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二年末累计考核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90%的、
在业绩承诺期内第三年末累计考核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100%的,则明日
实业业绩补偿方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进行补偿,若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少于当期应补偿股份
数量时,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明日实业业绩补偿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明日实业股权比例计算各自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和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

(2)业绩奖励安排

    依据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若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期内累计
考核净利润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同意按照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期内累
计考核净利润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的 30%作为奖励对价支付给明日
实业业绩补偿方,奖励对价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交易明日实业 100%股权交易价
格的 20%。

    关于明日实业业绩补偿、减值测试及业绩奖励的具体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
七章/二/(二)《明日实业业绩承诺协议》的主要内容”。

3、数智源、明日实业 2018 年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1)数智源

    1)数智源最新经营数据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营业总收入                                                                          4,369.37

营业成本                                                                            2,174.84

净利润                                                                               4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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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固有的业务季节性特征,数智源历史上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普遍偏低,
收入集中在第四季度尤其是 12 月份确认。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数智源 2018
年 1-10 月的财务结账工作尚未完成,经其财务人员根据 2018 年 10 月取得的客
户验收单情况初步统计,数智源 2018 年 10 月新增确认收入 2,936.09 万元,2018
年 1 至 10 月累计确认收入 7,305.47 万元,较 2018 年 1-9 月份累计确认收入总额
明显增加。

     2)数智源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分析

     根据数智源业绩补偿方与上市公司签署的《数智源业绩承诺协议》的约定,
2018 年,数智源业绩补偿方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3,250 万元。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数智源全部 2018 年内签订的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
                    项目                                  2018 年合同签订情况

               合同或订单量                                                             129

              合同或订单金额                                                      19,694.40
注:以上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

     数智源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净利润总数与总收入计算销售净利
率 24.83%,假定销售净利率保持原有水平,据此测算:

     ①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根据数智源在执行合同的进度情况、成本支出
等信息,数智源预计近期拟验收的合同收入金额合计 7,137.16 万元,综合考虑
2018 年 1-10 月份已确认收入 7,305.47 万元,数智源 2018 年预计确认收入总额
约为 14,442.63 万元。根据上述销售净利润率测算,数智源 2018 年预计实现净利
润为 3,586.11 万元,对 2018 年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的覆盖比例约为 110.34%。

     ②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数智源除上述近期拟验收的合同外,其他在执
行合同收入金额合计为 3,430.75 万元,其中部分合同亦有可能在 2018 年度内完
成。如综合考虑前述拟验收合同的影响,数智源全部在执行合同对应收入金额
合计为 10,567.91 万元,据此测算,数智源 2018 年全部已验收及在执行合同收入
金额为 17,873.38 万元。根据上述销售净利润率测算,数智源 2018 年预计实现净
利润为 4,437.96 万元,对 2018 年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的覆盖比例约为 1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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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数智源 2018 年业绩承诺净利润 3,250 万元具有可实现性。

(2)明日实业

     ①明日实业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最新经营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营业总收入                                                                             13,552.35
营业成本                                                                                7,062.74
净利润                                                                                  4,120.26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②明日实业业绩承诺可实现性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明日实业营业收入约为 13,552.35 万元,净利润约
为 4,120.26 万元,约占明日实业 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水平的 82.41%。

     明日实业 2018 年 1-9 月的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台、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签订                       已交货

合同或订单涉及产品数量                                89,540                             62,116

合同或订单总金额                                    15,985.15                          10,533.60


     2018 年 1-9 月,明日实业签订合同订单产品数量为 89,540 台,涉及金额
15,985.15 万元。2018 年 1-9 月已签订单中,未交货金额 5,451.55 万元(其中交
货金额为 1,274.26 万元的订单已于 2018 年 10 月发货)。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净利润总数与总收入计算销售净利率 23.84%。假定:1)销售净利率保
持原有水平;2)2018 年 11 月、12 月交货订单金额与 10 月份一致;3)2018 年
10-12 月所有已交货金额可在年内确认收入,据此测算,在不考虑 2018 年 10-12
月明日实业新增订单及交货情况下,2018 年预计实现净利润已达到 5,031.61 万
元,估算可以实现当年 5,000 万元的业绩承诺。

     综上,明日实业 2018 年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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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业绩承诺方股份质押安排

(1)数智源业绩承诺方对外质押安排及业绩补偿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措施

    2018 年 11 月 12 日,数智源业绩承诺方出具《承诺函》并做出以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1 年内,数智源业绩承诺方没有质押通过本次交易
认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股份)的计划。

    数智源业绩承诺方后续如有需要对外负担其他债务、或质押通过本次交易
认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股份)的安排,数智源业绩承诺方将充分考虑相关事项对于其向上市公司
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影响,确保股份补偿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

    除非取得会畅通讯书面同意,数智源业绩承诺方在履行完毕其与会畅通讯
等方共同签署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戴元永等关于北京数智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全部补偿义务(如涉及)之前不得通
过任何方式质押其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
数智源业绩承诺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会畅通讯及其
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数智源业绩承诺方若在本次交易约定的业绩承诺完成前对本次交易所获股
份进行质押的,上市公司将在充分考虑保障本次交易业绩补偿承诺的可实现前
提下方可书面同意实施,确保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与
此同时,上市公司将定期查询数智源业绩承诺方股票质押情况,如发现数智源
业绩承诺方存在违反相关合同约定或承诺事项的情形,上市公司将立即采取措
施,追究相关数智源业绩承诺方的法律责任。

    上述措施可以有效保障数智源业绩补偿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有利于保
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方对外质押安排及业绩补偿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措施

    2018 年 11 月 12 日,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方出具《承诺函》并做出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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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1 年内,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方没有质押通过本次交
易认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股份)的计划。

    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方后续如有需要对外负担其他债务、或质押通过本次交
易认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股份)的安排,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方将充分考虑相关事项对于其向上市
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影响,确保股份补偿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

    除非取得会畅通讯书面同意,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方在履行完毕其与会畅通
讯等方共同签署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罗德英、杨祖栋、杨芬、谢
永斌、陈洪军及深圳市明日欣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全部补偿义务(如涉及)之前不得通过
任何方式质押其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会畅通讯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明
日实业业绩承诺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会畅通讯及其
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方若在本次交易约定的业绩承诺完成前对本次交易所获
股份进行质押的,上市公司将在充分考虑保障本次交易业绩补偿承诺的可实现
前提下方可书面同意实施,确保股份补偿承诺履行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与
此同时,上市公司将定期查询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方股票质押情况,如发现明日
实业业绩承诺方存在违反相关合同约定或承诺事项的情形,上市公司将立即采
取措施,追究相关明日实业业绩承诺方的法律责任。

    上述措施可以有效保障明日实业业绩补偿不受相应股份质押影响,有利于
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2017 年 11 月 2 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99%股权的议案》,上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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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6,010 万元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权交易系统购买戴元永等 11 名数智源股
东持有的合计 808.30 万股数智源股份,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
后,数智源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14.9994%的参股公司。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上市公司已按照 2017 年 11 月 1 日签署的《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对数智源 8,083,000 股股份的收购,合计支付对价 5,997.59
万元,数智源成为公司持股 14.9994%的参股公司。

     上市公司上述收购数智源 14.9994%股权的交易与本次交易收购数智源
85.0006%股权是对同一家公司数智源实施的两次收购,通过上述收购与本次交
易,数智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上市公司审议收购数智源 14.9994%股权的交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距离本次交易的时间在 12 个月以内,因此,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在衡量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对数智
源的两次收购需要合并计算。

     综上,根据标的公司数智源及明日实业 2017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交易价格
以及上市公司 2017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本次交易相关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数智源                               45,225.37               45,225.37                11,097.19

明日实业                             65,000.00               65,000.00                16,294.25

标的公司合计                       110,225.37               110,225.37                27,391.44

上市公司                             35,891.10               28,809.62                26,714.66

财务指标占比                          307.11%                 382.60%                  102.53%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数智源、明日实业 100%的股权,数智源、

明日实业的资产总额以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资产总额和交易金额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其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资产净额和交易金额的较高者为准。其中,数智源的交易金额需要合并计算

上市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日收购数智源 14.9994%股权交易价格及本次收购数智源 85.0006%股权交易价格。


     根据测算,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07.11%,超过 50%;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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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82.60%,超过 50%,且金额为 110,225.37 万元,超过 5,000 万元;购买的资产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经审计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2.53%,超过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
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黄元元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9.0771%股权,通过会畅企业管理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3.6449%,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2.7220%股权,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按照交易价格及本次收
购的发股价格测算,黄元元直接及通过会畅企业管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
量不变,直接持股比例变为 22.9960%,通过会畅企业管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
股权比例变为 18.6999%,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变为 41.6959%,仍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明日实业交易对方中,罗德英与杨祖栋为夫妻关系,罗德英与杨芬为母女关
系,杨祖栋与杨芬为父女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罗德英、杨
祖栋及杨芬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罗德英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祖栋、杨芬合计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 11.6801%股权,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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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构成与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企业级多
方通信服务商之一。公司通过在运营商网络基础上整合国内外先进的多方通信技
术和自主研发的通信软件的协同服务平台,向境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融合语
音、数据和视频信息的多方通信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向客户提供多方通
信服务,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随着全球及我国通信会议市场需求不断发展,公
司的业务规模与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上市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最优秀的云视频融合通信服务商”,着力在云视频
领域布局,并以开拓垂直行业市场作为拓展云服务业务的重要手段。本次交易是
上市公司贯彻上述战略的举措,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视频监控软件技术
的研究和开发、视频监控系统的集成销售等业务,及信息通讯类摄像机、广播类
摄像机以及工业领域应用摄像机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业务布局
更为完善。本次交易也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32,409,800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
集配套资金对上市公司股本的影响,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67,424,095 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结构如下:

                                                                                  单位: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原上市公司股东

黄元元                 38,500,920           29.0771%         38,500,920           22.9960%

会畅企业管理           31,308,120           23.6449%         31,308,120           18.6999%

其他股东               62,600,760           47.2780%         62,600,760           37.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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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小计                  132,409,800           100.0000%       132,409,800           79.0864%

数智源交易对方

戴元永                            -                 -         6,380,346             3.8109%

邵卫                              -                 -         1,815,332             1.0843%

严家晓                            -                 -         1,200,711             0.7172%

苏蓉蓉                            -                 -           423,466             0.2529%

东方网力                          -                 -           211,654             0.1264%

龙澜投资                          -                 -           105,806             0.0632%

小计                              -                 -        10,137,315            6.0549%

明日实业交易对方

罗德英                            -                 -        12,166,088             7.2666%

杨祖栋                            -                 -         5,150,057             3.0761%

明日欣创                          -                 -         2,485,459             1.4845%

杨芬                              -                 -         2,239,152             1.3374%

谢永斌                            -                 -         1,492,743             0.8916%

陈洪军                            -                 -         1,343,481             0.8024%

小计                              -                 -        24,876,980           14.8586%

合计                  132,409,800           100.0000%       167,424,095           100.0000%


       本次交易前,黄元元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9.0771%股权,通过会畅企业管理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3.6449%,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2.7220%股权,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按照本次交易价格及本
次收购的股份发行价格测算,黄元元直接及通过会畅企业管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的股份数量不变,直接持股比例变为 22.9960%,通过会畅企业管理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变为 18.6999%,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变为 41.6959%,
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本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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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09,800 股变更为 167,424,095 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故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满足《公
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2018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合并
财务报表、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             36,042.26        153,201.66         35,891.10        153,578.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9,696.58        100,358.67         28,809.62         96,064.95
    者权益

    营业收入             11,300.82        24,290.29         26,714.66         54,106.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22.57          5,029.33         3,425.12          9,077.37
  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              0.30             0.26              0.56
    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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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会畅通讯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会畅通讯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独立意见函;

    (三)会畅通讯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事前认可函;

    (四)会畅通讯与戴元永等 5 名自然人及博雍一号等 7 家机构签署的《数智
源购买资产协议》;

    (五)会畅通讯与戴元永等 4 名自然人及博雍一号等 3 家机构签署的《数智
源业绩承诺协议》;

    (六)会畅通讯与罗德英等 5 名自然人及明日欣创签署的《明日实业购买资
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明日实业业绩承诺协议》;

    (七)华菁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德恒律所初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大华会计师出具的《数智源审计报告》、《明日实业审计报告》、《备考
审阅报告》;

    (十)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一)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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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查阅地址

    指定信息披露网址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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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签章页)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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