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6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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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市公司及 4 家控股子公司(或合伙企业)即上海会畅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母公司)、上海声隆科技有限公司、会畅通讯香港有限公司、嘉兴会畅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宁波会畅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采
购业务、成本费用控制、销售管理、财务报告、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担保管理、关
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
务、销售管理、研发管理、财务报告、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管
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重大规章制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进行,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能够独立运作,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体系,明
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流程,明
确界定各职能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设置了与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职能
机构,建立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构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的管理框架体系包括销售、市场、研发、项目管理、法务、投资、人力资源、
行政、财务、采购、客户服务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
责,确保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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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覆盖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及网络直播等多方通信领域,以企业云视频
服务市场为导向,秉承“沟通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专注于为企业提供高品质云视频会议
服务,提供可控、高效、安全的整体解决方案,成为业内领先的云视频服务的引领者。
4、人力资源
公司以公开招聘为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任用、培训、考核、奖惩的
人事制度管理。公司将努力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通过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形成平等竞争、合理流动、量才适用、人尽其才的内部用人机制,
从而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5、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项目采购计划和实施管理、供应商管理、付款结算等主要控制流程,并合理
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授权管
理、供应商选择、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价格确定、采购比价管理、采购合同签订、验收、付
款、会计处理、定期与供应商对账等环节的控制,减少采购风险。
6、成本费用控制
公司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由财务部门核算成本费用。公司在成
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成本费用支出与会计记录等环节明
确了各自的权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7、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对销售与收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
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定价原则、销售合同签订、结算对账、发票开具、款项回收以及涉
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内部的管控,公司销售的各项作业程序和操作更加规
范,最大程度的控制了销售风险。
8、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
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制定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业务处理、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进行规范,确保会计核
算与财务报告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9、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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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子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担任;公司各职能部门从公司治理、日常
经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对口管理。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其重大事项须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公司审核后方可执行,确保了公司对
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10、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
资效益。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投资的类型和权限、决策程序、
实施与管理等。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
置等环节都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11、担保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
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2、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程序、需进行披
露的关联交易项目等进行了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有效的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13、信息披露管理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司制定
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部信息传递顺畅、及时,对外能够按照监管要求较好地履
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与投资者、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沟
通与互动。此外,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外部报送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了知情人的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
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14、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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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报告、管理和监督等
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2%且金额超过 200
错报≥利润总额的 5%且
利润总额(合并报表) 万≤错报<利润总额的 5%且金
金额超过 500 万
额超过 500 万
资产总额的 1%且金额超过 200
错报≥资产总额的 2%,
资产总额(合并报表) 万≤错报<资产总额的 2%且金
且金额超过 500 万
额超过 500 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未达到重大程度,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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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造成损失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错报对应金额来认定缺陷性质。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性控制失效;
(3)管理骨干人员或技术骨干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伤害;
(5)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6)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较大处罚;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一般缺陷,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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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态和风险水平等相适
应,并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强化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HUANG YUANGENG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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