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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会畅通讯(300578)

保荐代表人姓名:雷亦                         联系电话:021-38565817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贤                         联系电话:021-68982345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放置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7 年 3 月 13 日,上市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由于服务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

                                             施计划调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

                                             建设进度约为 65.26%。保荐机构

                                             将督促公司审慎决策,加快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如未来

                                             涉及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需要

                                             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计 8 次。包

                                             括: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

                                             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兴业


                                         2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

                                             通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因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匡志伟先

                                             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

                                             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

                                             决定由保荐代表人王贤先生接替

                                             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讲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3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的主要内容;(2)讲解《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具体内

                                                容,结合公司的具体业务介绍信

                                                息披露的原则及具体要求;(3)

                                                讲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4)讲解《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4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承诺的保障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    其他事项报告

                                       5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匡志伟先生工作变

                                             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

                                             决定由保荐代表人王贤先生接替其持续督导

                                             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6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雷   亦                   王    贤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