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5-08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
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公司规范
化运作。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三届监事会
1 2018 年 1 月 10 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2 2018 年 1 月 17 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 2018 年 4 月 17 日
第四次会议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
第三届监事会
4 2018 年 4 月 20 日 规定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规定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5 2018 年 4 月 26 日 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6 2018 年 6 月 27 日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7 2018 年 8 月 29 日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第八次会议
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8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9 2018 年 11 月 6 日
第十次会议 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
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财务
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8 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的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18 年,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规则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未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
5、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
备案,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章制度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履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的监督职能,列席公司
股东大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