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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05-16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9-057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5日,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
外,还在公司网站同步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为2019年3月26日—
2019年4月4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
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现公示期满,公司内部人员未提出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 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
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2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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