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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7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罗明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通过审阅公司拟聘任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
认为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特别是在企业
并购管理整合等方面拥有丰富运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
格。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罗明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申嫦娥                      赵   宁




                                                  日期: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