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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9-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会畅通讯(300578)

保荐代表人姓名:雷亦                         联系电话:021-38565817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贤                         联系电话:021-68982345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放置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计 3 次。包

                                               括: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不适用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3
4.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承诺的保障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   其他事项报告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关注到会畅通讯在业务开

                                             展过程中存在聘请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情

                                             形,上海证监局对此进行了检查和问询,保荐

                                             机构进行了相应的核查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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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雷 亦                      王 贤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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