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时,如公司设有副董事长,由副董事长召集 的,如公司设有副董事长,由副董事长召集 和主持(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 和主持,公司不设副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召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集和主持),公司不设副董事长,或者副董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