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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7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
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满足其分支机构的正常经营
办公场所的需求,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在 2021 年度将与关联方杨祖栋先生、杨
芬女士发生总额不超过 60 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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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申嫦娥                    赵   宁                  吴   刚




                                                  日期: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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