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会畅通讯(30057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贤 联系电话:021-68982345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恒 联系电话:021-68982345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放置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出席现场,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议案和会议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计 8 次。包
括: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
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核
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 度 定 期现 场检 查 报
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
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24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文件,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等相关规范性要求进行
了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承诺的保障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 其他事项报告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1、2020 年 2 月 25 日,因原指派的保荐代表
人雷亦女士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
序进行,兴业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陈静雯
女士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2、2020 年 12 月 25 日,因陈静雯女士工作变
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
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黄恒先生接替其持续
督导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贤 黄恒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