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会畅通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3-03-22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罗德英女士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罗德英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
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罗德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80.3289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7.89%降至 6.89%。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畅通讯”)持股 5%以上
股东罗德英女士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至 3 月 17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3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收到罗德英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的
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3 月 21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 2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罗德英



                                     1/4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
股票简
                    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                    300578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00               1.00%

         合   计                                          2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1)罗德英合计持有股份               691.4080       3.45%             491.4080        2.4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1.4080       3.45%             491.4080        2.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0       0.00%               0.0000        0.00%
(2)平安证券-罗德英-
平安证券新创 20 号单一资              150.0000       0.75%             150.0000        0.75%
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0       0.75%             150.0000        0.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0       0.00%               0.0000        0.00%

(3)杨祖栋合计持有股份               515.0057       2.57%             515.0057        2.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7514       0.64%             128.7514        0.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6.2543       1.93%             386.2543        1.93%

(4)杨芬合计持有股份                 223.9152       1.12%             223.9152        1.12%



                                            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3.9152      1.12%       223.9152      1.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0      0.00%         0.0000      0.00%
罗德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1,580.3289     7.89%      1,380.3289     6.89%
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4.0746     5.96%       994.0746      4.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6.2543      1.93%       386.2543      1.9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无需进行预先披露。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3/4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




                   4/4